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15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4月11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1586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4樓之2選任辯護人盧永盛律師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4月11日
刑事第十二庭法官莊深淵
法官羅智文法官蔡建興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廖碩薇中華民國97年4月11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15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4月11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1586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4樓之2選任辯護人盧永盛律師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4月11日
刑事第十二庭法官莊深淵
法官羅智文法官蔡建興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廖碩薇中華民國9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