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17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6月26日
裁判案由:違反藥事法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173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許冠澤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
中華民國108年6月26日
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法官陳紀璋
法官林英奇法官李怡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6月26日
書記官胡孝琪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17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6月26日
裁判案由:違反藥事法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173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許冠澤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
中華民國108年6月26日
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法官陳紀璋
法官林英奇法官李怡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6月26日
書記官胡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