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136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訴字第1362號原告乙○○○訴訟代理人甲○○被告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9年3月31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林岳葳上為正本係依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3月31日
書記官簡文清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136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訴字第1362號原告乙○○○訴訟代理人甲○○被告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9年3月31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林岳葳上為正本係依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3月31日
書記官簡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