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9年上訴字第72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8月17日
裁判案由:貪污治罪條例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109年度上訴字第722號上訴人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林夏舟選任辯護人鄧藤墩律師
雲惠鈴 律師上訴人即被告 吳駿卿 指定辯護人公設辯護人 陳信凱 被告 吳任庭 選任辯護人 吳任偉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14號,中華民國109年4月6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8月17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林水城
法官陳美燕法官唐照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8月17日
書記官林家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