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3年度簡上字第8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3年簡上字第8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11月24日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簡上字第八六號
上訴人乙○○
甲○○丙○○被上訴人丁○○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上訴人不服本院台南簡易庭九十三年六月十一日所為第一審判決(九十三年度南簡字第一九七號)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審判長法官張季芬~B法官黃莉莉~B法官高如宜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B法院書記官陳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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