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聲字第561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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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聲字第56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2月08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聲字第561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張優勝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4年度執聲字第425號、104年度執字第119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張優勝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年肆月。
理由受刑人張優勝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均經確定在案(其中編號1-15等罪曾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6年,編號16-18等罪曾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4年6月)。雖其中編號1、3、5-11、13-14、16-18等罪不得易科罰金及易服社會勞動,編號2、4、12、15之罪得易科罰金及易服社會勞動,惟本件係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此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一份在卷可稽,依刑法第50條第2項之規定,本院審核認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為正當,應就其有期徒刑部分定其應執行之刑。又原得易科罰金之罪,因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合併定應執行刑,自無庸為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之記載(參大法官會議釋字第144號解釋)。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第5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4年2月8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李秋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江婉君中華民國104年2月8日附表:
┌──────┬─────────┬─────────┬─────────┐│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10月│├──────┼─────────┼─────────┼─────────┤│犯罪日期│102年2月24日下午3│102年2月20日│102年8月28日│││時40分為警採尿往前│││││回溯72小時內之某時│││├──────┼─────────┼─────────┼─────────┤│偵查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毒偵字│察署102年度毒偵字│察署102年度毒偵字│││第814號│第814號│第2665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2年度訴字第1199│102年度訴字第1199│102年度訴字第2430││事實審││號│號│號││├──┼─────────┼─────────┼─────────┤││判決│102年9月26日│102年9月26日│102年12月23日│││日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2年度訴字第1199│102年度訴字第1199│102年度訴字第2430││判決││號│號│號││├──┼─────────┼─────────┼─────────┤││判決│102年10月21日│102年10月21日│103年1月10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不得易科、社勞│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罰金之案件││││├──────┼─────────┴─────────┴─────────┤│備註│編號1-15曾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聲字第4104號裁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6年│└──────┴─────────────────────────────┘┌──────┬─────────┬─────────┬─────────┐│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7年10月│有期徒刑4年6月│├──────┼─────────┼─────────┼─────────┤│犯罪日期│102年8月28日│102年5月31日│102年6月3日│├──────┼─────────┼─────────┼─────────┤│偵查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毒偵字│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第2665號│23628號│23628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2年度訴字第2430│102年度訴字第2275│102年度訴字第2275││事實審││號│號│號││├──┼─────────┼─────────┼─────────┤││判決│102年12月23日│102年12月25日│102年12月25日│││日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2年度訴字第2430│102年度訴字第2275│102年度訴字第2275││判決││號│號│號││├──┼─────────┼─────────┼─────────┤││判決│103年1月10日│103年1月20日│103年1月20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罰金之案件││││├──────┼─────────┴─────────┴─────────┤│備註│編號1-15曾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聲字第4104號裁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6年│└──────┴─────────────────────────────┘┌──────┬─────────┬─────────┬─────────┐│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轉讓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4年4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年│├──────┼─────────┼─────────┼─────────┤│犯罪日期│102年6月1日│102年6月1日│102年6月2日│├──────┼─────────┼─────────┼─────────┤│偵查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23628號│23628號│23628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2年度訴字第2275│102年度訴字第2275│102年度訴字第2275││事實審││號│號│號││├──┼─────────┼─────────┼─────────┤││判決│102年12月25日│102年12月25日│102年12月25日│││日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2年度訴字第2275│102年度訴字第2275│102年度訴字第2275││判決││號│號│號││├──┼─────────┼─────────┼─────────┤││判決│103年1月20日│103年1月20日│103年1月20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罰金之案件││││├──────┼─────────┴─────────┴─────────┤│備註│編號1-15曾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聲字第4104號裁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6年│└──────┴─────────────────────────────┘┌──────┬─────────┬─────────┬─────────┐│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8年4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102年5月29日│102年9月20日│102年9月20日│├──────┼─────────┼─────────┼─────────┤│偵查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毒偵字│察署102年度毒偵字│││23628號│第2608號│第2608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2年度訴字第2275│102年度訴字第2594│102年度訴字第2594││事實審││號│號│號││├──┼─────────┼─────────┼─────────┤││判決│102年12月25日│103年1月20日│103年1月20日│││日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2年度訴字第2275│102年度訴字第2594│102年度訴字第2594││判決││號│號│號││├──┼─────────┼─────────┼─────────┤││判決│103年1月20日│103年2月12日│103年2月12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得易科、社勞││罰金之案件││││├──────┼─────────┴─────────┴─────────┤│備註│編號1-15曾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聲字第4104號裁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6年│└──────┴─────────────────────────────┘┌──────┬─────────┬─────────┬─────────┐│編號│13│14│15│├──────┼─────────┼─────────┼─────────┤│罪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例│(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2年10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102年6月中旬某日至│102年10月18日│102年10月18日│││102年10月19日│││├──────┼─────────┼─────────┼─────────┤│偵查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3年度偵字第│察署103年度偵字第│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2204號、103年度毒│12204號、103年度毒│12204號、103年度毒│││偵字第1093號│偵字第1093號│偵字第1093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第1056│103年度訴字第1056│103年度訴字第1056││事實審││號│號│號││├──┼─────────┼─────────┼─────────┤││判決│103年8月19日│103年8月19日│103年8月19日│││日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第1056│103年度訴字第1056│103年度訴字第1056││判決││號│號│號││├──┼─────────┼─────────┼─────────┤││判決│103年9月9日│103年9月9日│103年9月9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得易科、社勞││罰金之案件││││├──────┼─────────┴─────────┴─────────┤│備註│編號1-15曾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聲字第4104號裁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6年│└──────┴─────────────────────────────┘┌──────┬─────────┬─────────┬─────────┐│編號│16│17│18│├──────┼─────────┼─────────┼─────────┤│罪名│藥事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轉讓禁藥)│(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3年10月│有期徒刑3年86月│││(共二次)│(共二次)││├──────┼─────────┼─────────┼─────────┤│犯罪日期│102年6月26日│102年6月26日│102年7月27日│││102年8月26或27日│102年8月8日││├──────┼─────────┼─────────┼─────────┤│偵查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偵字第2│察署102年度偵字第2│察署102年度偵字第2│││3172號、103年度偵│3172號、103年度偵│3172號、103年度偵│││字第7830號│字第7830號│字第7830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第872、│103年度訴字第872、│103年度訴字第872、││事實審││1013號│1013號│1013號││├──┼─────────┼─────────┼─────────┤││判決│103年11月21日│103年11月21日│103年11月21日│││日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第872、│103年度訴字第872、│103年度訴字第872、││判決││1013號│1013號│1013號││├──┼─────────┼─────────┼─────────┤││判決│103年12月15日│103年12月15日│103年12月15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罰金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執字第1199號(編號16-18曾定執│││行刑有期徒刑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