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易民事判決
原 告 千秋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原 告 俠印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戊○○
原 告 八方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戊○○
上列三原告共 陳建瑜 律師
同訴訟代理人 連元龍 律師
麥怡平 律師
被 告 中國力霸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段○○○號
法定代理人 甲○○ 住臺北縣板橋市○○街五三之三號
丙○○ 住臺北市○○街○○○巷○弄○○號五
乙○○ 住臺北市○○街○○○巷○○號五樓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
五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千秋國際有限公司新臺幣貳佰伍拾肆萬柒仟捌佰
伍拾叁元,及自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三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被告應給付原告俠印國際有限公司新臺幣伍佰肆拾肆萬貳仟壹佰
捌拾叁元,及自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三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被告應給付原告八方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柒拾壹萬玖仟陸佰
壹拾柒元,及自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三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貳佰伍拾肆萬柒仟玖
佰元為原告千秋國際有限公司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本判決第二項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伍佰肆拾肆萬貳仟貳
佰元為原告俠印國際有限公司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本判決第三項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柒拾壹萬玖仟柒佰元
為原告八方行銷股份有限公司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
第三百八十六條各款所列情事,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
辯論為判決,合先敘明。
二、原告起訴主張:
(一)原告千秋國際有限公司與被告訂有設置專櫃契約,約定由
原告千秋國際有限公司在被告公司經營之「衣蝶生活流行
館」桃園、臺中、嘉義館設置專櫃銷售化妝品、保養品、
香水等商品,被告得自原告千秋國際有限公司商品銷售所
得款項中抽取一定成數費用後,將餘款給付原告千秋國際
有限公司;而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份之貨款原應於同年十二
月十五日前給付,被告要求延至九十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給
付並加給利息,經原告千秋國際有限公司同意,被告乃簽
發如附表一所示、含三筆貨款及三筆利息、共計新臺幣(
下同)二百五十四萬七千八百五十三元之本票六紙交付原
告千秋國際有限公司收執,詎原告千秋國際有限公司屆期
提示竟未獲付款,爰依票據關係請求被告如數給付,並支
付自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另陳明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
(二)原告俠印國際有限公司與被告訂有設置專櫃契約,約定由
原告俠印國際有限公司在被告公司經營之「衣蝶生活流行
館」臺北、臺北S、臺中館設置專櫃銷售服飾、飾品、配
件、鞋子、化妝品等商品,被告得自原告俠印國際有限公
司商品銷售所得款項中抽取一定成數費用後,將餘款給付
原告俠印國際有限公司;而九十五年十月份之貨款原應於
同年十二月十五日前給付,被告要求延至九十六年一月二
十九日給付並加給利息,經原告俠印國際有限公司同意,
被告乃簽發如附表二所示、含五筆貨款及五筆利息、共計
五百四十四萬二千一百八十三元之本票十紙交付原告俠印
國際有限公司收執,詎原告俠印國際有限公司屆期提示竟
未獲付款,爰依票據關係請求被告如數給付,並支付自起
訴狀繕本送達被告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
之六計算之利息,另陳明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三)原告八方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訂有設置專櫃契約,約
定由原告八方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在被告公司經營之「衣蝶
生活流行館」臺北S、臺中館設置專櫃銷售化妝品、香水
、香氛等商品,被告得自原告八方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商品
銷售所得款項中抽取一定成數費用後,將餘款給付原告八
方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而臺中館部分九十五年十月份之貨
款原應於同年十二月十五日前給付,被告要求延至九十六
年一月二十九日給付並加給利息,經原告八方行銷股份有
限公司同意,被告乃簽發如附表三第一、二欄所示、含貨
款及利息、共計四十五萬八千八百九十六元之本票二紙交
付原告八方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收執;臺北S館九十五年九
月份之貨款款原應於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給付,被告要
求延至九十六年二月十四日給付並加給利息,經原告八方
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被告乃簽發如附表三第三、四欄
所示、含貨款及利息、共計五萬零八百八十一元之本票二
紙交付原告八方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收執;臺北S館九十五
年十月份之貨款款原應於九十六年一月三十一日前給付,
被告要求延至九十六年二月十四日給付並加給利息,經原
告八方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被告乃簽發如附表三第五
、六欄所示、含貨款及利息、共計二十萬九千八百四十元
之本票二紙交付原告八方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收執;詎原告
八方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屆期提示竟均未獲付款,爰依票據
關係請求被告給付上述六紙本票所示貨款、利息總額七十
一萬九千六百一十七元,並支付自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之
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另
陳明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四)證據:提出(原證一、二、三、六、七、十、十一)專櫃
設置契約暨廠商承諾書、(原證四、八、十二)貨款明細
、(原證五、九、十三)本票暨退票理由單。
三、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提出專櫃設置契約暨廠商承諾書、貨
款明細、本票暨退票理由單為證,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
理由未到庭,亦未提出書狀為任何聲明或陳述,依民事訴訟
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三項、第四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規定,視
同自認,原告之主張應堪信為真實。
四、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本票發票發票人
所負責任,與匯票承兌人同;執票人於匯票到期日前,得向
付款人為承兌之提示;付款人於承兌後,應負付款之責;執
票人應於到期日或其後二日內,為付款之提示;匯票上載有
擔當付款人者,其付款之提示,應向擔當付款人為之;為交
換票據,向票據交換所提示者,與付款之提示,有同一效力
;第二章第一節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二十六條第一項及第
二十八條,關於發票人之規定,第二章第七節關於付款之規
定,於本票準用之;發票人得記載對於票據金額支付利息及
其利率;利率未經載明時,定為年利六釐;利息自發票日起
算,但有特約者,不在此限,票據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百
二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四
條、第二十八條已有明文規定。本件被告簽發如附表一所示
之本票六紙交付原告千秋國際有限公司收執,簽發如附表二
所示之本票十紙交付原告俠印國際有限公司收執,簽發如附
表三所示之本票六紙交付原告八方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收執,
經原告分別屆期提示仍未獲付款,揆諸首揭法條,原告千秋
國際有限公司據以請求被告給付票款二百五十四萬七千八百
五十三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之翌日即九十六年四月
三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原告
俠印國際有限公司據以請求被告給付票款五百四十四萬二千
一百八十三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之翌日即九十六年
四月三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原告八方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據以請求被告給付票款七十一萬
九千六百一十七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之翌日即九十
六年四月三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
息,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五、末按下列各款之判決,法院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三)就
第四百二十七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
敗訴之判決,民事訴訟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亦有
明定,本件為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判決,爰無待原告
供擔保、逕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並依職權酌定相當擔保金額
宣告被告得供擔保免為假執行。
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
第二項、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前段、第七十八條、第三百八十
九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三百九十二條第二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5 月 9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法官洪文慧
上列正本核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得於裁定書送達之翌日起二十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向本庭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96 年 5 月 9 日
書記官林錫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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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本票詳目│
├────┬─────┬─────┬────┬────┤
│發票人│擔當付款人│票面金額│發票日│票據號碼│
│ │付款地 │(新臺幣)│到期日││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玖拾陸萬玖│95.12.11│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仟肆佰零陸│96.01.29│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元│││
││西路一段六││││
││號││││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肆仟捌佰肆│95.12.11│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拾柒元│96.01.29│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
││西路一段六││││
││號││││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柒拾萬肆仟│95.12.08│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肆佰柒拾伍│96.01.29│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元│││
││西路一段六││││
││號││││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叁仟伍佰貳│95.12.08│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拾貳元│96.01.29│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
││西路一段六││││
││號││││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捌拾陸萬壹│95.12.11│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仟貳佰玖拾│96.01.29│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柒元│││
││西路一段六││││
││號││││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肆仟叁佰零│95.12.11│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陸元│96.01.29│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
││西路一段六││││
││號││││
├────┴─────┴─────┴────┴────┤
│總面額為新臺幣貳佰伍拾肆萬柒仟捌佰伍拾叁元。│
│受款人均為千秋國際有限公司。│
└──────────────────────────┘
┌──────────────────────────┐
│附表二:本票詳目│
├────┬─────┬─────┬────┬────┤
│發票人│擔當付款人│票面金額│發票日│票據號碼│
│ │付款地 │(新臺幣)│到期日││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玖拾萬肆仟│95.12.11│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捌佰肆拾捌│96.01.29│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元│││
││西路一段六││││
││號││││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肆仟伍佰貳│95.12.11│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拾肆元│96.01.29│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
││西路一段六││││
││號││││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壹拾玖萬壹│95.11.28│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仟伍佰捌拾│96.01.29│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貳元│││
││西路一段六││││
││號││││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玖佰伍拾捌│95.11.28│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元│96.01.29│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
││西路一段六││││
││號││││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陸拾陸萬壹│95.12.11│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仟貳佰叁拾│96.01.29│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叁元│││
││西路一段六││││
││號││││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叁仟叁佰零│95.12.11│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陸元│96.01.29│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
││西路一段六││││
││號││││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叁拾柒萬柒│95.12.11│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仟伍佰陸拾│96.01.29│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捌元│││
││西路一段六││││
││號││││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壹仟捌佰捌│95.12.11│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拾捌元│96.01.29│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
││西路一段六││││
││號││││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叁佰貳拾柒│95.11.28│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萬玖仟捌佰│96.01.29│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柒拾柒元│││
││西路一段六││││
││號││││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壹萬陸仟叁│95.11.28│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佰玖拾玖元│96.01.29│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
││西路一段六││││
││號││││
├────┴─────┴─────┴────┴────┤
│總面額為新臺幣伍佰肆拾捌萬貳仟壹佰捌拾叁元。│
│受款人均為俠印國際有限公司。│
└──────────────────────────┘
┌──────────────────────────┐
│附表三:本票詳目│
├────┬─────┬─────┬────┬────┤
│發票人│擔當付款人│票面金額│發票日│票據號碼│
│ │付款地 │(新臺幣)│到期日││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肆拾伍萬陸│95.12.11│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仟陸佰壹拾│96.01.29│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叁元│││
││西路一段六││││
││號││││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貳仟貳佰捌│95.12.11│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拾叁元│96.01.29│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
││西路一段六││││
││號││││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伍萬零陸佰│95.12.5│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貳拾捌元│96.02.14│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
││西路一段六││││
││號││││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貳佰伍拾叁│95.12.4│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元│96.02.14│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
││西路一段六││││
││號││││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貳拾萬捌仟│95.11.28│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柒佰玖拾陸│96.03.17│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元│││
││西路一段六││││
││號││││
├────┼─────┼─────┼────┼────┤
│中國力霸│中華商業銀│壹仟零肆拾│95.11.28│BA│
│股份有限│行營業部│肆元│96.03.17│0000000│
│公司│臺北市忠孝││││
││西路一段六││││
││號││││
├────┴─────┴─────┴────┴────┤
│總面額新臺幣柒拾壹萬陸仟玖佰壹拾柒元。│
│受款人均為八方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