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9年上字第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2月01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109年度上字第6號上訴人 林金蘭
余炳虹 共同訴訟代理人 李國豪 律師上訴人 陳億茹 被上訴人 王政宗 訴訟代理人 莊安田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再開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林育幟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日
書記官羅珮寧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9年上字第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2月01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109年度上字第6號上訴人 林金蘭
余炳虹 共同訴訟代理人 李國豪 律師上訴人 陳億茹 被上訴人 王政宗 訴訟代理人 莊安田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再開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林育幟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日
書記官羅珮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