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1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除字第1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1月2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除字第1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於中華民國99年1月21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8年度司催字第1223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98年12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9年1月21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楊千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9年1月21日
書記官劉鴻傑┌─────────────────────────────────────────────┐│股票附表:99年度除字第1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1│正隆股份有限公司│79NU0000000-0│1│155││├──┼──────────────┼──────────────┼───┼────┼───┤│002│正隆股份有限公司│77NU0000000-0│1│24││├──┼──────────────┼──────────────┼───┼────┼───┤│003│正隆股份有限公司│81NU0000000-0│1│532││├──┼──────────────┼──────────────┼───┼────┼───┤│004│正隆股份有限公司│82NU0000000-0│1│147││├──┼──────────────┼──────────────┼───┼────┼───┤│005│正隆股份有限公司│83NU0000000-0│1│675││├──┼──────────────┼──────────────┼───┼────┼───┤│006│正隆股份有限公司│84ND0000000-0│1│1000││├──┼──────────────┼──────────────┼───┼────┼───┤│007│正隆股份有限公司│84NU0000000-0│1│742││├──┼──────────────┼──────────────┼───┼────┼───┤│008│正隆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0│1│1000││├──┼──────────────┼──────────────┼───┼────┼───┤│009│正隆股份有限公司│85NU0000000-0│1│223││└──┴──────────────┴──────────────┴───┴────┴───┘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