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訴字第148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0月05日
裁判案由:商業會計法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訴字第1488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葉建華選任辯護人丁俊和律師上列被告因商業會計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10月5日
刑事刑二十庭審判長法官林蕙芳
法官張羿正法官陳布衣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范升福中華民國112年10月5日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訴字第148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0月05日
裁判案由:商業會計法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訴字第1488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葉建華選任辯護人丁俊和律師上列被告因商業會計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10月5日
刑事刑二十庭審判長法官林蕙芳
法官張羿正法官陳布衣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范升福中華民國11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