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97年度雄保險小調字第115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郭岱矗
  相 對 人 乙○○
  訴訟代理人  劉承磬
上列當事人間97年度雄保險小調字第115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
民國97年9月4日上午3時24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民事調解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謝雨真
  書記官 鄭翠蘭
朗讀案由:
聲請人訴代 郭岱矗 到
相對人訴代 劉承磬 到
調解委員   蔡朱童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調解委員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調解委員:蔡朱童
  報知法官。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訴代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整。給付方法:於民
  國97年10月4日前一次給付完畢。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5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書記官 鄭翠蘭
           法 官 謝雨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書記官 鄭翠蘭
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5  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