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224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224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9月05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2245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謝昆晃選任辯護人陳雅萍律師
湯明亮律師 陳佳瑤 律師上列被告因偽造私文書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2年9月5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張紹省
法官許博然法官林維斌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禎庭中華民國10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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