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4年度簡字第252號刑事判決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4年度簡字第252號

聲請人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方得福

陳曉蘭

上列被告等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3年度速偵字第167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方得福、陳曉蘭共同犯竊盜罪,各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核被告方得福、陳曉蘭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渠等就上開犯罪之實施,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皆為共同正犯。

三、爰審酌被告2人不思以正當方法謀取所需,率爾竊取他人財物,顯見缺乏對他人財產權之尊重,所為實有不該,惟念渠等終能坦承犯行,且所竊物品已歸還告訴代理人 何孟佑 (贓物認領保管單參照),犯罪所生之損害稍有減輕,再斟酌被告2人之前科素行(法院前案紀錄表參照),兼衡 以渠 等之智識程度、經濟及被告陳曉蘭身心健康狀況等一切情狀(被告警詢筆錄之「受詢問人」欄、警卷第14頁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參照),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俱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末查,被告2人所竊之如附件附表所示之商品皆已由告訴代理人領回,業如前述,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規定,均不為沒收之諭知,併此陳明。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内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本院之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周子淳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4  日

         橋頭簡易庭  法 官黃右萱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4  日

                書記官 賴佳慧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第1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附件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3年度速偵字第1675號

  被   告 方得福  (年籍詳卷) 

        陳曉蘭  (年籍詳卷) 

上列被告等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方得福、陳曉蘭為男女朋友關係,其等於民國113年12月22日18時41分許,一同前往814百貨生鮮超市大社店(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下稱本案地點),因無錢購買食物及生活用品,飢餓難耐,竟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聯絡,徒手竊取本案地點陳列於架上之如附表所示之商品(價值共約新臺幣【下同】612元,下合稱本案物品),得手後放入陳曉蘭之手提袋內,隨即由方得福佯以持其他物品前往結帳,陳曉蘭則欲藉機逃離本案地點。嗣警於同日19時許,前往本案地點例行性巡邏,發覺陳曉蘭神色異常離去,遂加以攔阻盤查,遂當場發覺上開情事並扣得本案物品(業經發還),始悉上情。

二、案經 朱泰宗 委由何孟佑訴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前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方得福、陳曉蘭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核與告訴代理人何孟佑於警詢之指訴相符,並有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各1份、本案地點監視錄影畫面擷圖7張、本案物品照片1張、本案物品價目標示1份在卷可稽,足徵被告2人自白與事實相符,其罪嫌應堪認定。

二、核被告2人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被告2人就上開犯行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論以共同正犯。

三、另被告2人前開竊得之本案物品,為被告2人之犯罪所得,惟業已實際合法發還予告訴代理人,有贓物領據保管單1紙附卷可憑,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規定,爰不聲請宣告沒收。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1  日

               檢 察 官 周子淳  

附表:

編號

商品名稱

數量(單位)

單價(個)

1

里港 文富 水餃(高麗菜)

1包

165元

2

健酪乳酸飲料

1罐

23元

3

泰山冰鎮紅茶

1罐

20元

4

海尼根啤酒

1罐

38元

5

德昌牛肉豆干

1包

39元

6

好棉柔加長夜36cm12片衛生棉

1包

79元

7

台灣啤酒水果鳳梨

1罐

32元

8

三興茄汁鯖魚罐頭

1罐

35元

9

生活蘇格蘭紅茶

1罐

19元

10

同榮紅燒鰻罐頭

1罐

39元

11

香蕉

1盒

57元

12

鮪魚

1盒

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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