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重訴字第80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1月17日
裁判案由:塗銷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重訴字第800號原告 陳秉澤 訴訟代理人 賴頡 律師複代理人 邱俐馨 律師被告 鄭志祥 訴訟代理人 楊金順 律師被告岳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羅明珠 訴訟代理人 南雪貞 律師複代理人 沈志偉 律師本件業經辯論終結後,茲因本件原告迄至宣判日仍未繳納裁判費,爰依法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1月17日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