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8年度建上字第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8年建上字第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4月17日

裁判案由:調整增付工程款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98年度建上字第1號上訴人今大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瑜敏 訴訟代理人 羅秉成 律師
魏順華 律師 陳建勳 律師被上訴人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法定代理人 李舜民 訴訟代理人 陳大俊 律師訴訟代理人 張秀瑜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調整增付工程款等事件,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1年5月29日上午9時20分在本院第34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4月17日
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陳蘇宗
法官林欽章法官吳美蒼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書記官高麗玲中華民國10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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