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度審附民字第26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審附民字第26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8月23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審附民字第269號原告 陳正吉 被告 李志誠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8月23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葉文博
法官孫偲綺法官林英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8月23日
書記官李燕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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