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112年度中小字第1396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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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

112年度中小字第1396號

原告 鄭遠合

被告 蘇家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尚有需調查之事項,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6月2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王奕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6月2日

書記官張哲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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