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4年度除字第1604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4年除字第1604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1月03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4年度除字第1604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東源物流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股票經本院以94年催字第1280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94年9月2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4年11月3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許瑞東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94年11月3日
書記官賴玉芬┌─────────────────────────────────────────────┐│股票附表:94年度除字第1604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1│東源物流事業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1│1000││├──┼──────────────┼──────────────┼───┼────┼───┤│2│東源物流事業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1│1000││├──┼──────────────┼──────────────┼───┼────┼───┤│3│東源物流事業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1│1000││├──┼──────────────┼──────────────┼───┼────┼───┤│4│東源物流事業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1│1000││├──┼──────────────┼──────────────┼───┼────┼───┤│5│東源物流事業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1│1000││├──┼──────────────┼──────────────┼───┼────┼───┤│6│東源物流事業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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