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婚字第110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婚字第11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5月23日

裁判案由:離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7年度婚字第110號原告 游德隆 訴訟代理人 林殷佐 律師被告 林素琴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離婚事件,本院於民國107年4月23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准原告與被告離婚。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依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前段規定,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兩造於民國67年11月19日結婚,原本相安無事,豈料,近年來被告沉迷賭博、六合彩,數度瞞著原告借貸賭資,在外積欠高達新臺幣數百萬元債務,被告更於債權人紛紛上門討債後,自105年9月中離家未歸,徒留原告及兩造子女與債權人協商還款,令原告不堪其擾、心力憔悴,兩造婚姻已生破綻,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爰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訴請准許兩造離婚。並聲明:如主文所示。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任何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叁、本院之判斷:
一、原告主張,兩造於67年11月19日結婚,婚姻關係現仍存續中之事實,有兩造全戶戶籍資料查詢結果在卷可稽,足信為真實。原告復主張被告因沈迷於賭博、六合彩,在外積欠高達數百萬元債務,嗣因無力償還,為躲避債權人而自105年9月離家迄今,業據其提出本院105年度司促字第7371號支付命令、106年度司票字第4251號本票裁定、106年度司票字第5708號本票裁定、106年度司促字第18317號支付命令等件為證,並經本院依職權調取上開卷證資料核閱無訛。又本院依職權查詢被告前案紀錄、在監押紀錄、入出國日期紀錄等,被告前因詐欺案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緝,嗣於
107年4月27日緝獲,現無在監押、已出境等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查詢紀錄表、全國通緝紀錄表及在監在押全國紀錄表、入出境資訊連結作業查詢表等件在卷可憑,而被告戶籍於105年8月26日已遷至桃園市平鎮戶政事務所,益見其住居所不明,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亦未提出任何書狀為任何爭執或陳述,本院依調查證據之結果,堪信原告上開主張為真正。
二、按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民法第1052條第2項明文規定。所謂「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係以婚姻是否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為其判斷之標準。又婚姻是否已生破綻無回復之希望,則應依客觀之標準,即難以維持婚姻之事實,是否已達於倘處於同一境況,任何人均將喪失維持婚姻之意願而定。至於離婚之事由若可歸責於夫妻雙方時,則應衡量比較雙方之有責程度,如雙方之有責程度相同,則雙方均得請求離婚,以符公平,且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之立法目的(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450號判決要旨參照)。再婚姻係以夫妻共同生活為目的,夫妻雙方應以誠摯互信為基礎,相互扶持,共同建立和諧美滿之家庭,倘雙方因理念上之重大差異,雙方互不往來,形同陌路,婚姻關係誠摰互信之感情基礎,已經不復存在,依一般人之生活經驗處於同一境況,均將喪失維持婚姻之意欲,應認顯然難期修復,雙方共同生活的婚姻目的已經不能達成,應認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2項所定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最高法院91年度台上字第2023號判決意旨參照)。
三、本院審酌被告確因沾染賭博惡習在外積欠鉅額債務,因躲債而離家不歸,無法經營正常之家庭生活,致兩造自105年9月分居迄今,原告亦不知被告所蹤,被告不願返家面對處理債務問題,造成原告及子女遭受追討之困擾,致其精神備受壓力等情,因認兩造間分居已久,感情基礎現已趨薄弱,且因被告未能解決債務問題,造成債權人上門追討,陷原告於難堪之困境;又被告在外居住對原告不予聞問,兩造感情亦日漸疏離,堪認兩造間誠摯相愛、互信、互諒之基礎,均已不復存在,婚姻破綻已生,難以修復,衡諸常情,任何人倘處於該相同情狀下,均已喪失維持婚姻之意願甚明,是原告主張兩造婚姻已無法維持等語,非屬無據。揆諸前揭法律規定及說明,應認兩造婚姻已有前述難以維持而得請求離婚之重大事由,且足認兩造間婚姻關係破綻之原因,被告之可歸責性較高,原告自得請求離婚。準此,原告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請求離婚,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家事事件法第51條、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7年5月23日
家事法庭法官林文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判決上訴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並繳納上訴費用新臺幣4,500元。
書記官莊凱男中華民國10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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