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2年易字第5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1月23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易字第526號公訴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江信德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1月23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法官黃永勝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嘉萍中華民國103年1月23日
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2年易字第5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1月23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易字第526號公訴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江信德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1月23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法官黃永勝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嘉萍中華民國10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