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簡易庭90年度南小字第1094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南小字第一О九四號
  原   告 滙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明賢
  送達代收人  施惠敏
  被   告 甲○○
右當事人間返還信用卡消費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三時五十分在本院第十六
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八   月   十四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官孫玉文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八   月   十四   日
                 法院書記官朱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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