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司票字第169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1月13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12年度司票字第1692號聲請人 白蕙瑄 上列聲請人白蕙瑄因與相對人 呂圳慨 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白蕙瑄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系爭票號CH955044號本票原本。中華民國112年11月13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簡豪志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司票字第169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1月13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12年度司票字第1692號聲請人 白蕙瑄 上列聲請人白蕙瑄因與相對人 呂圳慨 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白蕙瑄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系爭票號CH955044號本票原本。中華民國112年11月13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簡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