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1年家非調字第9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8月30日
裁判案由:變更子女姓氏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家非調字第94號聲請人 王沛淇 上列聲請人請求變更子女姓氏強制調解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不補正,本院將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一、應補正事項:相對人 林裕民 最新戶籍謄本(請持本裁定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記事欄勿省略)。
二、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調股書記官(電話:0000000分機425)洽詢。
中華民國101年8月30日
家事法庭法官陳雅敏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8月30日
書記官張任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