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上易字第13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9月29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4年度上易字第137號上訴人 蘇益賢 訴訟代理人 唐國盛 律師被上訴人0000-000000訴訟代理人 李淑欣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4年9月29日
民事第二庭
法官郭宜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9月30日
書記官黃月瞳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上易字第13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9月29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4年度上易字第137號上訴人 蘇益賢 訴訟代理人 唐國盛 律師被上訴人0000-000000訴訟代理人 李淑欣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4年9月29日
民事第二庭
法官郭宜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9月30日
書記官黃月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