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司促字第1494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司促字第1494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7月08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促字第14942號聲請人即債權人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梁乃鵬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己力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
5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7月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明龍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