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交聲字第252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8月14日
裁判案由:聲明異議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原處分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異議人即受處分人甲○○上列異議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民國98年5月22日所為之處分(中監違字第裁60-1G0000000號、60-1G0000000號、60-1G0000000號、60-1G0000000號、60-1G0000000號、60-1G0000000號、60-1G0000000號、60-1G0000000號、60-1G0000000號、60-1G0000000號),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原處分均撤銷。
甲○○均不罰。
理由
一、聲明異議意旨略以:異議人即受處分人甲○○(下稱受處分人)原係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之車主,因前開自用小客車分別於如附表所示違規時間、地點,具有如附表所示之違規事由而遭舉發,嗣原處分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下稱原處分機關)仍認受處分人就前開違規情事具有可歸責之事由,於民國98年5月22日,分別以如附表所示原處分字號之裁決書,裁處受處分人如附表所示處罰內容之裁罰。惟受處分人前已將該車交付案外人 鍾久春 駕駛使用,因案外人鍾久春未辦理過戶,受處分人乃於95年7月31日向原處分機關以拒不過戶為由,辦理註銷該車車牌,如附表所示之違規行為,均非受處分人所為,原處分機關對受處分人為前開裁罰,實有違誤,乃請求撤銷如附表所示之原處分,應改罰該車使用人等語。
二、按汽車駕駛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未依規定繳費,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駕駛人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處新臺幣300元罰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固定有明文。惟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逾3個月不得舉發,亦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前段所明定,揆諸其立法目的,旨在避免法律關係遲不確定致生法秩序不安定之結果,並同時保障人民權益。
三、經查,本件如附表所示違規行為之舉發日距各該違規行為之成立日,均已逾3個月,有如附表所示違規內容之原處分裁決書及臺中市政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等件在卷可稽,依前開規定,本件違規行為自不得再予舉發,原處分機關不察,仍逕行裁決科處受處分人如附表所示之處罰內容,顯有違誤。本件聲明異議為有理由,自應由本院將如附表所示之原處分均撤銷,並諭知受處分人均不罰,以資適法。
四、據上論斷,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第2項、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20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8月14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法官丁智慧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林錦源中華民國98年8月14日
附表┌──┬───────┬─────┬────┬──────┬──────────┬─────┐│編號│原處分字號(中│違規成立日│舉發日│違規地點│違規事由及法條│處罰內容│││監違字第裁)│、時││││(新臺幣)│├──┼───────┼─────┼────┼──────┼──────────┼─────┤│1│60-1G0000000號│96.7.31│97.1.10│臺中市○○街○○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罰鍰300元││││10:10││(建國路-自│車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由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2│60-1G0000000號│96.7.17│97.1.7│臺中市○○路│同上│同上││││11:16││(自由路-三││││││││民路)│││├──┼───────┼─────┼────┼──────┼──────────┼─────┤│3│60-1G0000000號│96.7.13│97.1.4│臺中市○○路│同上│同上││││12:35││(中華路-五││││││││權路)│││├──┼───────┼─────┼────┼──────┼──────────┼─────┤│4│60-1G0000000號│96.7.3│97.1.2│臺中市○○路│同上│同上││││8:5││(英才路-五││││││││權路)│││├──┼───────┼─────┼────┼──────┼──────────┼─────┤│5│60-1G0000000號│96.7.2│97.1.2│臺中市○○路│同上│同上││││12:50││(篤行路-博││││││││館路)│││├──┼───────┼─────┼────┼──────┼──────────┼─────┤│6│60-1G0000000號│96.6.29│96.12.26│臺中市○○路│同上│同上││││16:14││(篤行路-博││││││││館路)│││├──┼───────┼─────┼────┼──────┼──────────┼─────┤│7│60-1G0000000號│96.6.27│96.12.26│臺中市○○路│同上│同上││││8:13││(健行路-進││││││││化北路)│││├──┼───────┼─────┼────┼──────┼──────────┼─────┤│8│60-1G0000000號│96.6.26│96.12.26│臺中市○○路│同上│同上││││9:42││(健行路-進││││││││化北路)│││├──┼───────┼─────┼────┼──────┼──────────┼─────┤│9│60-1G0000000號│96.6.24│96.12.25│臺中市○○路│同上│同上││││10:25││(中華路-五││││││││權路)│││├──┼───────┼─────┼────┼──────┼──────────┼─────┤│10│60-1G0000000號│96.6.18│96.12.24│臺中市○○路│同上│同上││││16:21││(民權路-林││││││││森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