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901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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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司執消債更字第90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1月10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901號債務人 吳基榮 債權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劉燈城 債權人國 泰世華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汪國華 債權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憲章 債權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曾國烈 債權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洪信德 債權人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經天瑞 債權人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盧正昕 上列當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債務人所提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並自本裁定確定之次月起,於每月15日給付。
理由
一、按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法院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公允者,得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逕依債務人之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認可更生方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98年度消債更字第97
5號裁定自民國98年8月28日開始更生程序在案。債務人任職於繫情生命禮儀股份有限公司,每月平均收入為新台幣(下同)45,339元,名下有汽車1部及投資3筆等情,業據其提出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96、97、98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薪資證明單、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及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在卷可稽。觀諸債務人所提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其條件為:自認可更生方案裁定確定之翌月起至其次女102年4月成年止,每月清償25,681元;自102年5月起至其長子107年1月成年止,每月清償30,595元;自107年2月起至認可更生方案裁定確定翌月起算滿八年為止,每月清償35,510元,合計分96期清償,總清償金額為2,863,422元(以第一期係100年2月為例),清償成數為
64.06%,於每月15日依附表所示之每期清償額清償給各債權人。本院參酌債務人陳報每月支出生活必要費用為9,829元,與內政部公佈之99年度台灣省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相當;兩名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部分,因兩名未成年子女分別為82年及00年生,正值大學及國中求學期間,於更生方案履行期間,長子將歷經高中及大學階段,是其扶養費亦以上開最低生活費用計算,並與債務人之前配偶平均分擔,則債務人每月應分擔之扶養費為9,829元,上開必要支出尚屬合理。
是債務人每月薪資扣除上開必要生活費19,658元後,剩餘之金額已全數還與各債權人,並於兩名子女成年後,陸續增加清償金額,其更生方案條件核屬公允、適當、可行。債務人名下固有1部汽車及3筆投資,然該汽車於88年出廠,迄今已逾10年,縱能順利予以變賣,加計現值69,060元之投資,其價值顯低於債務人更生方案清償總額,是無同條例第64條第
2項所定不得認可之消極事由存在,故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逕予認可該更生方案。
三、另有債權人主張對債務人於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應為一定生活程度之限制,然以債務人目前之信用,已殊難再有向他人借貸之機會,且考量其收入並不豐厚,預留供其使用之必要生活費用與台灣省最低生活費9,829元相當,自無多餘金額即能力供其揮霍或奢侈、浪費之可能,故本院認無限制其生活程度之必要,附此敘明。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100年1月10日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附表┌────┬─────┬────┬───┬───┬───┐│債權人│債權金額│債權比例│第一階│第二階│第三階│││││段│段│段│├────┼─────┼────┼───┼───┼───┤│合作金庫│2,004,211│44.84%│11,515│13,718│15,922│├────┼─────┼────┼───┼───┼───┤│國泰世華│1,635,960│36.6%│9,399│11,197│12,996│├────┼─────┼────┼───┼───┼───┤│聯邦銀行│138,818│3.11%│798│951│1,104│├────┼─────┼────┼───┼───┼───┤│遠東銀行│59,371│1.33%│341│407│472│├────┼─────┼────┼───┼───┼───┤│玉山銀行│126,596│2.83%│727│865│1,004│├────┼─────┼────┼───┼───┼───┤│萬泰銀行│397,087│8.88%│2,280│2,717│3,153│├────┼─────┼────┼───┼───┼───┤│澳盛銀行│108,115│2.42%│621│740│859││(原荷銀)││││││├────┼─────┼────┼───┼───┼───┤│債權總額│4,470,158│清償總額│25,681│30,595│35,510│├────┼─────┴────┴───┴───┴───┤│清償成數│約6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