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司催字第93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2月10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催字第939號聲請人于慶(即 于雅文蓉 之繼承人)上聲請人于慶(即于雅文蓉之繼承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被繼承人之除戶
(二)全體繼承人(含聲請人)之)。中華民國101年12月10日本裁定不得抗告。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司催字第93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2月10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催字第939號聲請人于慶(即 于雅文蓉 之繼承人)上聲請人于慶(即于雅文蓉之繼承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被繼承人之除戶
(二)全體繼承人(含聲請人)之)。中華民國101年12月10日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