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訴字第678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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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5年訴字第678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1月25日

裁判案由:綜合所得稅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5年度訴字第00678號原告甲○○○訴訟代理人 許佳新 會計師被告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代表人 邱政茂 局長訴訟代理人乙○○上列當事人間因綜合所得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6年1月25日
第二庭法官江幸垠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1月25日
書記官洪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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