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0年度上訴字第546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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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0年上訴字第54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背信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100年度上訴字第546號上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何政儒選任辯護人吳碧娟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背信等案件,不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0年2月15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8月31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葉居正
法官陳春長法官張桂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魏芝雯中華民國100年8月31日

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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