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家聲字第29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6月14日
裁判案由:閱卷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家聲字第292號
聲請人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之法定代理人甲○○
0被繼承人丙○○上列聲請人聲請閱覽被繼承人丙○○於民國94年8月30日死亡後其繼承人聲請繼承之事件卷宗,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准許聲請人閱覽本院94年度繼字第1260號、94年度繼字第1186號、94年度繼字第1332號、94年度繼字第1755號民事聲請事件卷內文書。
中華民國95年6月14日
臺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法官彭南元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5年6月14日
書記官陳俐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