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訴字第830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1月08日
裁判案由:都市計畫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830號原告 黃雅慧 被告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代表人 黃景茂 (局長)訴訟代理人 汪海淙
吳妙惠 黃一峯 上列當事人間都市計畫法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9年1月2日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原告未經合法送達,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1月8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
審判長法官張國勳
法官梁哲瑋法官孫萍萍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1月8日
書記官鄭聚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