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8年易字第2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3月11日
裁判案由:竊盜等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易字第20號公訴人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徐志青上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3月11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陳茂榮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3月11日
書記官林怡芳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8年易字第2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3月11日
裁判案由:竊盜等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易字第20號公訴人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徐志青上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3月11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陳茂榮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3月11日
書記官林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