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283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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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283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0月01日

裁判案由:違反稅捐稽徵法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7年度訴字第283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洽錠指定辯護人林群期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稅捐稽徵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5年度偵字第888號、96年度偵字第9862號、第11760號),本院依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文黃洽錠共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捌月,減為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黃洽錠明知提供自己之身分證資料擔任他人公司之名義負責人,將使他人利用該公司開立不實之統一發票,而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竟於民國93年4月間,以新臺幣(下同)2萬元之代價,將身分證交給自稱「阿洲」之成年男子(真實姓名為 闕君州 ,已歿),及自稱「 阿華 」、「華董」之 施榮華 (通緝中,待緝獲後審結)使用,而於93年
4月15日起至同年6月22日止,擔任虛設行號「勁契實業有限公司」(址設於彰化縣○○鎮○○路○○○巷○號1樓,下稱勁契公司,下任登記負責人為 洪勝明 ,業經本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減為有期徒刑2月,且均得易科罰金)之董事、於93年5月13日起擔任虛設行號「德嘉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址設於彰化縣○○鎮○○路○○○巷○號1樓,下稱德嘉公司)之董事,均為名義負責人,亦為商業會計法、公司法所稱之商業負責人,渠等明知統一發票係屬商業會計法之會計憑證,亦明知勁契公司、德嘉公司為虛設行號,與如附表一至三所示公司行號,實際並無生意往來,竟與闕君州、施榮華共同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集合犯意聯絡,而為以下行為:
㈠勁契公司部分:闕君州、施榮華於黃洽錠擔任勁契公司登記
負責人期間,虛偽製作如附表一所示以各該公司行號為買受人,及填入銷售品名、數量、金額均不實,性質上屬於商業會計法所稱會計憑證中原始憑證之發票,而虛開如附表一所示銷售額合計新臺幣(下同)6,290萬6,827元之發票共32張,充為該等公司行號之進項憑證。其中經附表一編號1、
2至4、7至9所示之公司行號持以申報作為扣抵銷項稅額(部分發票並未提出申報,詳如附表一備註欄所示),扣除虛設行號公司部分,黃洽錠、闕君州、施榮華共同以此方式幫助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誌誠國際有限公司逃漏營業稅共計8萬1,509元(共3紙統一發票,合計申報之銷售金額達1,430萬180元)。
㈡德嘉公司部分:闕君州、施榮華於黃洽錠擔任德嘉公司登記
負責人期間,以不詳方法取得如附表二所示之統一發票,並持之充作德嘉公司進項憑證,向財政部臺灣省國稅局員林稽徵所(設於彰化縣員林鎮,下稱員林稽徵所)申報不實進項稅額(德嘉公司為虛設公司,並無實際營業行為,尚無逃漏稅捐之問題),藉以營造德嘉公司有實際營業之假象,並於93年6月至10月間,虛偽製作如附表三所示以各該公司行號為買受人,及填入銷售品名、數量、金額均不實,性質上屬於商業會計法所稱會計憑證中原始憑證之發票,而虛開如附表三所示銷售額合計2億6,664萬7,750元之發票共141張,充為該等公司行號之進項憑證。其中除附表三編號18所示之日進鑫公司,並未將93年8月份之發票(號碼:AU00000000號)提出申報扣抵外(發票金額:750萬),其餘公司行號均將之持以申報作為扣抵銷項稅額,扣除虛設行號公司部分,黃洽錠、闕君州、施榮華共同以此方式幫助如附表三編號3、12、14、16、21所示之公司逃漏營業稅共計388萬5,
425元(共29紙統一發票,合計申報之銷售金額達7,770萬8,437元)。
二、本案起訴、審理範圍之特定:被告黃洽錠係於93年4月15日起至同年6月22日止,受闕君州之邀,擔任勁契公司之登記負責人,在此之後之93年6月23日起,係由同案被告洪勝明擔任登記負責人,就勁契公司於本案涉及虛進不實統一發票而言,係於同案被告洪勝明擔任負責人期間申報,而與被告黃洽錠無關,此部分事實之認定自無疑義;然就虛開統一發票部分,公訴人於本院審理時表示應以被告黃洽錠擔任勁契公司登記負責人之期間為準,以特定被告黃洽錠與同案被告洪勝明填製不實會計憑證之起訴範圍。因而,有爭議者乃勁契公司於93年6月間所開立之統一發票,究竟係於93年6月22日之前或之後所開立。就此,起訴書之犯罪事實欄並未予以特定,經本院函詢員林稽徵所,該所函覆本院表示已無原始之統一發票可供核對(見本院卷㈢第57頁、函查資料卷㈡第69頁),而依禹皇企業有限公司(下稱禹皇公司)實際負責人即同案被告 林榮泰 所提供、由勁契公司虛開給禹皇公司之原始統一發票所示(見本院卷㈣第86頁、第87頁):發票編號:ZU00000000,係於93年6月1日開立、發票編號ZU00000000,係於93年6月7日開立,佐以員林稽徵所前揭函文所檢附勁契公司之「營業人使用三聯式統一發票明細表」(見本院卷㈢第59頁),順序在發票編號:ZU00000000之後,依序為編號:ZU00000000、ZU00000000、ZU00000000,而依一般交易、商業習慣,營業人申購、尚未開立之發票均為連續編號,自應按照日期先後,依序開立,憑此可見,在發票編號:ZU00000000前之統一發票,均在93年6月7日前開立,自為明確。再者,本案涉及假發票集團利用人頭擔任登記負責人,彼此循環對開發票,再從中開立假發票給正常營運之公司獲利,為了彼此對開之便利及避免查核,當有可能在短時間內即虛偽開立不實發票,公訴人即認為前開編號:ZU00000000、ZU00000000、ZU00000000號之統一發票,應係在被告黃洽錠擔任勁契公司登記負責人期間所開立,與同案被告洪勝明無關。對此,被告黃洽錠及其辯護人均表示無意見。因而,本案起訴之範圍,當以公訴人前揭說明為準。是以,勁契公司於93年5、6月間虛開之統一發票,自應歸由被告黃洽錠負責,而與同案被告洪勝明無關,本院即以此為起訴、審理之範圍,先予敘明。
三、前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黃洽錠迭於偵查及本院審理時坦承不諱,且勁契公司、德嘉公司均為虛設行號公司,未與附表一至三所示之公司行號有任何生意往來,及本案查核之經過,並經證人即稅務員 劉諭靜 於偵查中證述無誤(見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卷㈠第91頁至第95頁、同上檢察署95年度偵字第888號卷㈡第4頁至第7頁),且有勁契公司及德嘉公司之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相關稅籍查詢資料(見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卷㈡第1頁至第141頁、卷㈢第1頁以下)、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97年12月9日中區國稅員 林三 字第0970027751號函所附勁契公司、德嘉公司93年度營業稅相關資料(見本院卷㈢第57頁至第89頁)、經濟部中部辦公室101年7月17日經中三字第10134771930號函所檢附之勁契公司、德嘉公司登記資料(見本院函查資料卷㈠第4頁至第29頁)、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101年7月23日中區國稅員林三字第1010014259號函及所檢附之相關查核資料在卷(見本院函查資料卷㈡第69頁至第180頁)可資佐證,足見被告前揭任意性之自白與事實相符。本件事證明確,應依法論科。
四、本案新舊法比較:㈠被告黃洽錠行為後(論罪部分均詳下述),商業會計法第71
條第1款關於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之法定刑於95年5月24日修正施行,修正前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修正後則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0萬元以下罰金」,比較修正前後之規定,以修正前規定較有利於被告,依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規定(被告行為後刑法第2條亦經修正,詳後述),應適用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規定,對於被告較為有利。
㈡再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
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刑法第2條第1項定有明文(刑法第2條係規範行為後法律變更所生新舊法律比較適用之準據法,是刑法第2條本身雖經修正,但該條文既屬適用法律之準據法,本身尚無比較新舊法之問題,應逕適用裁判時之刑法第2條規定以決定適用之刑罰法律)。又比較新舊法時,應就罪刑有關之共犯、未遂犯、想像競合犯、牽連犯、連續犯、結合犯,以及累犯加重、自首減輕暨其他法定加減原因(如身分加減)與加減例等一切情形,綜其全部罪刑之結果而為比較後,再適用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處斷,而不得一部割裂分別適用不同之新舊法(最高法院24年度上字第4634號判例意旨、95年度第8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參照)。查被告行為後,刑法業於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並自95年7月1日起施行,茲就修正前後比較分述如下:
1.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商業負責人明知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法定刑罰金部分,依修正前刑法第33條第5款規定:「罰金:(銀元)一元以上」,而銀元與新臺幣間之折算,依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規定,以銀元一元折算新臺幣三元;修正後第33條第5款則規定:「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經比較新舊法之規定,修正後刑法第33條第5款所定罰金之最低數額,較之修正前提高,自以修正前刑法第33條第5款規定有利於被告。
2.修正前刑法第28條規定為:「二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而修正後第28條規定為:「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揆諸本條修正理由,係界定共同正犯參與類型,而將陰謀共同正犯及預備共同正犯排除於修正後條文所規定之正犯之外,足見修正後共同正犯之可罰性要件之範圍業經限縮,經比較修正前後規定之結果,自應以修正後刑法第28條之規定較為有利,惟就被告本件之犯行,無論適用修正前或修正後之刑法第28條規定,皆仍成立共同正犯。
3.綜上,本件經綜合觀察全部罪刑比較之結果,依修正後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規定,應適用修正前刑法之規定,對被告較為有利。
五、論罪科刑:㈠按商業會計憑證,分為原始憑證及記帳憑證,所謂原始憑證
,係指證明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憑證,計有外來憑證、對外憑證、內部憑證3類。其中記帳憑證則係指證明處理會計事項人員之責任而為記帳所根據之憑證而言,有收入傳票、支出傳票及轉帳傳票三類,此觀諸商業會計法第15、16、17條之規定自明。又按營利事業銷貨統一發票,係營業人依營業稅法規定於銷售貨物或勞務時,開立並交付予買受人之交易憑證,足以證明會計事項之經過,應屬商業會計法第15條第1款所稱之原始憑證,屬商業會計憑證之一種(最高法院87年度台非字第389號判決參照)。又統一發票乃證明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原始憑證,商業負責人如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開立不實之統一發票,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該罪為刑法第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自應優先適用,無論以刑法第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餘地(最高法院92年台上字第6792號、94年台非字第98號判決參照)。
再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上雖有不實記載,惟因該項書表係申報稅捐所必須附帶填寫者,公司、行號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係履行其公法上納稅之義務,並非業務行為,尚難認被告作成不實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並持以申報,係明知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業務上作成之文書並加以行使,並不構成刑法第21
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第5999號判決、72年度台上字第5453號判決意旨參照),是核被告黃洽錠所為,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商業負責人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被告與闕君州、施榮華就前述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其中關於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闕君州、施榮華雖不具商業負責人身分,惟依刑法第31條第1項規定,仍成立共同正犯,但修正前後之規定對於本案被告並無影響,毋庸比較適用)。公訴人雖認本案被告在刑法95年7月1日修正施行前,係基於概括之犯意,連續填製如附表一、三所示之不實會計憑證,而應論以連續犯,然刑事法若干犯罪之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反覆、延續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俾免有重複評價、刑度超過罪責與不法內涵之疑慮。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等行為(參照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079號判決)。故是否集合犯之判斷,客觀上應斟酌法律規範之本來意涵、實現該犯罪目的之必要手段、社會生活經驗中該犯罪必然反覆實行之常態及社會通念等;主觀上則視其反覆實行之行為是否出於行為人之單一犯意,秉持刑罰公平原則,加以判斷之。而本案被告係基於單一之犯意,以提供身分證資料給闕君州、施榮華之單一行為,擔任勁契公司、德嘉公司之登記負責人,再推由闕君州、施榮華虛開不實之統一發票,以提供附表一、三所示之虛設行號公司營造正常營運之假象,及幫助各該附表所示之正常營業之公司逃漏稅捐,其不法目的單一,先後多次虛開不實之統一發票,未曾間斷,且勁契公司、德嘉公司虛開發票之時間有所重疊,均屬假發票集團犯罪計畫之一,是此等犯行,本身即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從而在行為概念上,縱有多次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與幫助逃漏稅捐舉措,仍應評價認係包括一罪之集合犯,各僅論以一罪(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9年度上訴字第2368號至第2381號判決、臺灣高等法院10
0年度上訴字第3240號判決意旨均可供參照),公訴人認應構成連續犯,自有誤會。又被告所犯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及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為一行為觸犯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重論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之一罪,公訴人認應構成刑法修正前之牽連犯,亦有誤會。
㈡爰審酌被告貪圖小利,應闕君州、施榮華之邀,充當勁契公
司、德嘉公司之登記負責人,勁契公司、德嘉公司即以虛開發票之方式,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且與其他虛設行號公司互開發票使用,金額甚鉅,所為實屬非是,助長假發票集團犯罪之遂行,犯罪情節甚為嚴重,迄今並未彌補損害,惟念及被告犯後均能坦承犯行,態度尚稱良好,且非並主謀,並積極指證同案被告施榮華,所獲得之利益不高,本院另考量本案經檢察官起訴繫屬於本院後,因歷經多次併案審理,導致審理範圍未能確定,此一非歸責於被告之事由導致本案訴訟期間甚長,已然對於被告之心理、家庭生活、工作產生影響,此侵害程度未必亞於實體有罪判決,自應在量刑中予以考量、公訴人請求本院從輕量刑、被告及其辯護人均表示希望能判處易科罰金之刑度、另斟酌被告自述尚要撫養母親之家庭生活狀況、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再被告行為後,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於96年6月15日制定公布,96年7月16日起施行,被告所犯前揭之罪,其犯罪時間,係在96年4月24日以前,且所犯罪名非屬同條例第3條不予減刑範圍,爰依同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就所宣告之有期徒刑減刑二分之一如主文所示。另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因身體、教育、職業、家庭之關係或其他正當事由,執行顯有困難者,得以1元以上3元以下折算1日,易科罰金」,而被告行為時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依95年7月1日修正條文施行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前段之規定(該條業經總統於95年5月17日公布刪除,並自95年7月1日失效),就其原定數額提高為100倍折算1日,則被告行為時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應以銀元100元至300元折算1日,經折算為新臺幣後,係以新臺幣300元至900元折算為1日;惟修正後之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則規定:「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1,000元、2,000元或3,00
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比較修正前後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依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應適用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及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之規定,就上開減得之刑,諭知其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六、至起訴書所未記載德嘉公司、勁契公司另虛開不實統一發票給其他公司行號之事實,經查與本件之事實具有集合犯之一罪關係,本院自應予以審理;又起訴書並未載明本件幫助逃漏營業稅之具體金額,此經公訴人於本院審理時表示應以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101年7月23日中區國稅員林三字第1010014259號函及所檢附之相關查核資料為準(即扣除未提出申報、虛設公司行號部分),而此部分之認定已如前述,本院即以此作為起訴範圍;另其餘同案被告,由本院另行審結,均併此敘明。
據上論斷,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刑法第2條第1項、第11條前段、第55條、修正前刑法第28條、第31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廢止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7條、第9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董良造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陳德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中華民國101年10月1日
書記官黃國源附錄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稅捐稽徵法第43條教唆或幫助犯第41條或第42條之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33條規定者,除觸犯刑法者移送法辦外,處
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附表一:勁契公司之銷項統一發票(若為虛設公司,因無實際營
業,並無逃漏稅捐之問題)┌──┬──────────┬─────┬─────┬──────┬──────┬───────┐│編號│營業人名稱│開票日期│發票編號│虛偽銷項總額│逃漏營業稅額│備註││││││(元)│(元)││├──┼──────────┼─────┼─────┼──────┼──────┼───────┤│1│誌誠國際有限公司│93年6月│ZU00000000│400,180│20,009│均提出扣抵│││├─────┼─────┼──────┼──────┤││││93年6月│ZU00000000│630,000│31,500││││├─────┼─────┼──────┼──────┤││││93年6月│ZU00000000│400,000│20,000││││├─────┴─────┼──────┼──────┼───────┤│││ 小計 │1,430,180│81,509││├──┼──────────┼─────┬─────┼──────┼──────┼───────┤│2│神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3年6月│ZU00000000│921,120│0│均提出扣抵│││(虛設行號)├─────┼─────┼──────┼──────┤││││93年6月│ZU00000000│949,600│0││││├─────┼─────┼──────┼──────┤││││93年6月│ZU00000000│933,000│0││││├─────┼─────┼──────┼──────┤││││93年6月│ZU00000000│774,000│0││││├─────┼─────┼──────┼──────┤││││93年6月│ZU00000000│989,000│0││││├─────┼─────┼──────┼──────┤││││93年6月│ZU00000000│837,350│0││││├─────┼─────┼──────┼──────┤││││93年6月│ZU00000000│592,000│0││││├─────┴─────┼──────┼──────┼───────┤│││小計│5,996,070│0││├──┼──────────┼─────┬─────┼──────┼──────┼───────┤│3│台炘企業有限公司│93年6月│ZU00000000│499│0│未提出扣抵│││(虛設行號)├─────┼─────┼──────┼──────┼───────┤│││93年6月│ZU00000000│4,800,000│0│提出扣抵│││├─────┴─────┼──────┼──────┼───────┤│││小計│4,800,499│0││├──┼──────────┼─────┬─────┼──────┼──────┼───────┤│4│順浤企業有限公司│93年6月│ZU00000000│7,400,000│0│提出扣抵│││(虛設行號)││││││├──┼──────────┼─────┼─────┼──────┼──────┼───────┤│5│康廷企業有限公司│93年6月│ZU00000000│259│0│未提出扣抵│││(虛設行號)││││││├──┼──────────┼─────┼─────┼──────┼──────┼───────┤│6│超奕工程有限公司│93年6月│ZU00000000│299│0│未提出扣抵│││││││││├──┼──────────┼─────┼─────┼──────┼──────┼───────┤│7│亞士提企業有限公司│93年6月│ZU00000000│8,200,000│0│提出扣抵│││(虛設行號)││││││├──┼──────────┼─────┼─────┼──────┼──────┼───────┤│8│互承企業有限公司│93年6月│ZU00000000│159│0│未提出扣抵│││(虛進虛出)├─────┼─────┼──────┼──────┼───────┤│││93年6月│ZU00000000│4,720,362│0│提出扣抵│││├─────┴─────┼──────┼──────┼───────┤│││小計│4,720,521│0││├──┼──────────┼─────┬─────┼──────┼──────┼───────┤│9│禹皇企業有限公司│93年6月│ZU00000000│1,723,200│0│均提出扣抵│││(虛設行號)├─────┼─────┼──────┼──────┤││││93年6月│ZU00000000│1,880,800│0││││├─────┼─────┼──────┼──────┤││││93年6月│ZU00000000│1,812,480│0││││├─────┼─────┼──────┼──────┤││││93年6月│ZU00000000│1,758,800│0││││├─────┼─────┼──────┼──────┤││││93年6月│ZU00000000│2,605,120│0││││├─────┼─────┼──────┼──────┤││││93年6月│ZU00000000│2,651,200│0││││├─────┼─────┼──────┼──────┤││││93年6月│ZU00000000│1,550,000│0││││├─────┼─────┼──────┼──────┤││││93年6月│ZU00000000│2,661,000│0││││├─────┼─────┼──────┼──────┤││││93年6月│ZU00000000│2,454,000│0││││├─────┼─────┼──────┼──────┤││││93年6月│ZU00000000│2,864,500│0││││├─────┼─────┼──────┼──────┤││││93年6月│ZU00000000│2,841,000│0││││├─────┼─────┼──────┼──────┤││││93年6月│ZU00000000│2,741,000│0││││├─────┼─────┼──────┼──────┤││││93年6月│ZU00000000│2,815,400│0││││├─────┴─────┼──────┼──────┼───────┤│││小計│30,358,500│0││├──┼──────────┼─────┬─────┼──────┼──────┼───────┤│10│政寶企業有限公司│93年6月│ZU00000000│499│0│未提出扣抵│├──┼──────────┼─────┴─────┼──────┼──────┼───────┤│││總計│62,906,827│81,509││└──┴──────────┴───────────┴──────┴──────┴───────┘附表二:德嘉公司之進項統一發票(德嘉公司為虛設公司,並無
實際營業,尚無逃漏稅捐之問題)┌──┬──────────┬─────┬─────┬──────┬──────┬───────┐│編號│營業人名稱│開票日期│發票編號│虛偽銷項總額│逃漏營業稅額│備註││││││(元)│(元)││├──┼──────────┼─────┼─────┼──────┼──────┼───────┤│1│威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3年5月│ZW00000000│4,700,925│0│均提出扣抵│││(虛設行號)├─────┼─────┼──────┼──────┤││││93年5月│ZW00000000│4,370,000│0││││├─────┼─────┼──────┼──────┤││││93年5月│ZW00000000│4,463,830│0││││├─────┼─────┼──────┼──────┤││││93年5月│ZW00000000│4,116,264│0││││├─────┼─────┼──────┼──────┤││││93年5月│ZW00000000│3,793,700│0││││├─────┼─────┼──────┼──────┤││││93年5月│ZW00000000│3,880,000│0││││├─────┼─────┼──────┼──────┤││││93年5月│ZW00000000│4,137,000│0││││├─────┼─────┼──────┼──────┤││││93年5月│ZW00000000│3,725,500│0││││├─────┼─────┼──────┼──────┤││││93年5月│ZW00000000│3,715,120│0││││├─────┼─────┼──────┼──────┤││││93年5月│ZW00000000│2,814,315│0││││├─────┼─────┼──────┼──────┤││││93年5月│ZW00000000│4,560,000│0││││├─────┼─────┼──────┼──────┤││││93年5月│ZW00000000│4,579,290│0││││├─────┼─────┼──────┼──────┤││││93年5月│ZW00000000│2,350,556│0││││├─────┼─────┼──────┼──────┤││││93年6月│ZW00000000│3,087,717│0││││├─────┼─────┼──────┼──────┤││││93年6月│ZW00000000│4,685,600│0││││├─────┼─────┼──────┼──────┤││││93年6月│ZW00000000│4,585,200│0││││├─────┼─────┼──────┼──────┤││││93年6月│ZW00000000│4,636,900│0││││├─────┼─────┼──────┼──────┤││││93年6月│ZW00000000│4,708,500│0││││├─────┼─────┼──────┼──────┤││││93年6月│ZW00000000│4,656,500│0││││├─────┼─────┼──────┼──────┤││││93年6月│ZW00000000│4,595,800│0││││├─────┼─────┼──────┼──────┤││││93年6月│ZW00000000│4,565,800│0││││├─────┴─────┼──────┼──────┼───────┤│││小計│86,728,517│0││├──┼──────────┼─────┬─────┼──────┼──────┼───────┤│2│凱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10月│BU00000000│15,850,000│0│均提出扣抵│││├─────┼─────┼──────┼──────┤││││93年10月│BU00000000│16,580,000│0││││├─────┼─────┼──────┼──────┤││││93年10月│BU00000000│17,854,000│0││││├─────┼─────┼──────┼──────┤││││93年10月│BU00000000│15,874,000│0││││├─────┼─────┼──────┼──────┤││││93年10月│BU00000000│14,695,000│0││││├─────┼─────┼──────┼──────┤││││93年10月│BU00000000│17,884,500│0││││├─────┼─────┼──────┼──────┤││││93年10月│BU00000000│15,945,000│0││││├─────┴─────┼──────┼──────┼───────┤│││小計│114,682,500│0││├──┼──────────┼─────┬─────┼──────┼──────┼───────┤│3│勁契實業有限公司│93年8月│AU00000000│14,210,688│0│均提出扣抵│││(虛設行號)├─────┼─────┼──────┼──────┤││││93年8月│AU00000000│14,000,000│0││││├─────┼─────┼──────┼──────┤││││93年8月│AU00000000│11,625,000│0││││├─────┼─────┼──────┼──────┤││││93年8月│AU00000000│7,685,000│0││││├─────┼─────┼──────┼──────┤││││93年8月│AU00000000│6,026,190│0││││├─────┼─────┼──────┼──────┤││││93年8月│AU00000000│4,874,460│0││││├─────┼─────┼──────┼──────┤││││93年8月│AU00000000│3,766,800│0││││├─────┼─────┼──────┼──────┤││││93年8月│AU00000000│3,740,440│0││││├─────┼─────┼──────┼──────┤││││93年8月│AU00000000│18,580,000│0││││├─────┴─────┼──────┼──────┼───────┤│││小計│84,508,578│0││├──┼──────────┼───────────┼──────┼──────┼───────┤│││總計│285,919,595│0││└──┴──────────┴───────────┴──────┴──────┴───────┘附表三:德嘉公司之銷項統一發票(若為虛設公司,因無實際營
業,並無逃漏稅捐之問題)┌──┬──────────┬─────┬─────┬──────┬──────┬───────┐│編號│營業人名稱│開票日期│發票編號│虛偽銷項總額│逃漏營業稅額│備註│├──┼──────────┼─────┼─────┼──────┼──────┼───────┤│1│禹舜實業有限公司│93年10月│BU00000000│600,000│0│均提出扣抵│││(虛設行號)├─────┼─────┼──────┼──────┤││││93年10月│BU00000000│690,000│0││││├─────┼─────┼──────┼──────┤││││93年10月│BU00000000│530,000│0││││├─────┴─────┼──────┼──────┤││││小計│1,820,000│0││├──┼──────────┼─────┬─────┼──────┼──────┼───────┤│2│錦銥衛企業有限公司│93年10月│BU00000000│1,400,000│0│均提出扣抵│││(虛設行號)├─────┼─────┼──────┼──────┤││││93年10月│BU00000000│1,500,000│0││││├─────┼─────┼──────┼──────┤││││93年10月│BU00000000│1,600,000│0││││├─────┼─────┼──────┼──────┤││││93年10月│BU00000000│1,500,000│0││││├─────┼─────┼──────┼──────┤││││93年10月│BU00000000│1,450,000│0││││├─────┼─────┼──────┼──────┤││││93年10月│BU00000000│1,600,000│0││││├─────┴─────┼──────┼──────┼───────┤│││小計│9,050,000│0││├──┼──────────┼─────┬─────┼──────┼──────┼───────┤│3│富臨有限公司│93年10月│BU00000000│4,315,390│215,770│均提出扣抵│││├─────┼─────┼──────┼──────┤││││93年10月│BU00000000│2,520,000│126,000││││├─────┼─────┼──────┼──────┤││││93年10月│BU00000000│5,170,000│258,500││││├─────┼─────┼──────┼──────┤││││93年10月│BU00000000│2,227,600│111,380││││├─────┼─────┼──────┼──────┤││││93年10月│BU00000000│4,575,000│228,750││││├─────┼─────┼──────┼──────┤││││93年10月│BU00000000│5,200,000│260,000││││├─────┼─────┼──────┼──────┤││││93年10月│BU00000000│4,700,000│235,000││││├─────┴─────┼──────┼──────┼───────┤│││小計│28,707,990│1,435,400││├──┼──────────┼─────┬─────┼──────┼──────┼───────┤│4│精創資通企業有限公司│93年6月│ZU00000000│949,000│0│均提出扣抵│││(虛設行號)├─────┼─────┼──────┼──────┤││││93年6月│ZU00000000│941,000│0││││├─────┼─────┼──────┼──────┤││││93年6月│ZU00000000│947,200│0││││├─────┼─────┼──────┼──────┤││││93年6月│ZU00000000│934,000│0││││├─────┴─────┼──────┼──────┼───────┤│││小計│3,771,200│0││├──┼──────────┼─────┬─────┼──────┼──────┼───────┤│5│互泰工程有限公司│93年6月│ZU00000000│1,890,000│0│均提出扣抵│││(虛設行號)├─────┼─────┼──────┼──────┤││││93年6月│ZU00000000│2,147,680│0││││├─────┼─────┼──────┼──────┤││││93年6月│ZU00000000│950,000│0││││├─────┼─────┼──────┼──────┤││││93年6月│ZU00000000│1,151,000│0││││├─────┼─────┼──────┼──────┤││││93年6月│ZU00000000│1,898,400│0││││├─────┼─────┼──────┼──────┤││││93年6月│ZU00000000│1,881,600│0││││├─────┼─────┼──────┼──────┤││││93年6月│ZU00000000│1,887,900│0││││├─────┼─────┼──────┼──────┤││││93年6月│ZU00000000│1,050,282│0││││├─────┼─────┼──────┼──────┤││││93年6月│ZU00000000│2,488,824│0││││├─────┼─────┼──────┼──────┤││││93年6月│ZU00000000│2,147,776│0││││├─────┼─────┼──────┼──────┤││││93年6月│ZU00000000│4,550,000│0││││├─────┼─────┼──────┼──────┤││││93年6月│ZU00000000│1,892,100│0││││├─────┴─────┼──────┼──────┼───────┤│││小計│23,935,562│0││├──┼──────────┼─────┬─────┼──────┼──────┼───────┤│6│展泰營造有限公司│93年6月│ZU00000000│1,680,948│0│均提出扣抵│││(虛設行號)├─────┼─────┼──────┼──────┤││││93年6月│ZU00000000│1,745,184│0││││├─────┼─────┼──────┼──────┤││││93年6月│ZU00000000│1,637,700│0││││├─────┼─────┼──────┼──────┤││││93年6月│ZU00000000│1,701,300│0││││├─────┼─────┼──────┼──────┤││││93年6月│ZU00000000│1,632,400│0││││├─────┼─────┼──────┼──────┤││││93年6月│ZU00000000│1,632,400│0││││├─────┼─────┼──────┼──────┤││││93年6月│ZU00000000│1,616,924│0││││├─────┼─────┼──────┼──────┤││││93年6月│ZU00000000│1,618,620│0││││├─────┼─────┼──────┼──────┤││││93年6月│ZU00000000│1,588,940│0││││├─────┼─────┼──────┼──────┤││││93年6月│ZU00000000│1,725,044│0││││├─────┼─────┼──────┼──────┤││││93年6月│ZU00000000│1,615,440│0││││├─────┴─────┼──────┼──────┼───────┤│││小計│18,194,900│0││├──┼──────────┼─────┬─────┼──────┼──────┼───────┤│7│正彥興業有限公司│93年8月│AU00000000│505,640│0│均提出扣抵│││(虛設行號)├─────┼─────┼──────┼──────┤││││93年8月│AU00000000│825,600│0││││├─────┼─────┼──────┼──────┤││││93年8月│AU00000000│830,400│0││││├─────┼─────┼──────┼──────┤││││93年8月│AU00000000│1,125,000│0││││├─────┼─────┼──────┼──────┤││││93年8月│AU00000000│900,000│0││││├─────┼─────┼──────┼──────┤││││93年8月│AU00000000│1,000,000│0││││├─────┼─────┼──────┼──────┤││││93年8月│AU00000000│428,688│0││││├─────┼─────┼──────┼──────┤││││93年8月│AU00000000│832,660│0││││├─────┼─────┼──────┼──────┤││││93年8月│AU00000000│794,220│0││││├─────┼─────┼──────┼──────┤││││93年8月│AU00000000│748,800│0││││├─────┼─────┼──────┼──────┤││││93年8月│AU00000000│590,400│0││││├─────┴─────┼──────┼──────┼───────┤│││小計│8,581,408│0││├──┼──────────┼─────┬─────┼──────┼──────┼───────┤│8│三裕重機業有限公司│93年8月│AU00000000│2,537,800│0│均提出扣抵│││(虛設行號)├─────┼─────┼──────┼──────┤││││93年8月│AU00000000│1,824,697│0││││├─────┴─────┼──────┼──────┼───────┤│││小計│4,359,497│0││├──┼──────────┼─────┬─────┼──────┼──────┼───────┤│9│文筆企業社│93年8月│AU00000000│896,400│0│均提出扣抵│││(虛設行號)├─────┼─────┼──────┼──────┤││││93年8月│AU00000000│910,800│0││││├─────┼─────┼──────┼──────┤││││93年8月│AU00000000│865,800│0││││├─────┼─────┼──────┼──────┤││││93年8月│AU00000000│928,080│0││││├─────┼─────┼──────┼──────┤││││93年8月│AU00000000│909,000│0││││├─────┼─────┼──────┼──────┤││││93年8月│AU00000000│879,120│0││││├─────┼─────┼──────┼──────┤││││93年8月│AU00000000│892,800│0││││├─────┴─────┼──────┼──────┼───────┤│││小計│7,210,080│0││├──┼──────────┼─────┬─────┼──────┼──────┼───────┤│10│建臺發實業有限公司│93年6月│ZU00000000│2,357,565│0│均提出扣抵│││(虛設行號)├─────┼─────┼──────┼──────┤││││93年8月│AU00000000│4,874,460│0││││├─────┼─────┼──────┼──────┤││││93年8月│AU00000000│1,600,000│0││││├─────┼─────┼──────┼──────┤││││93年8月│AU00000000│1,860,470│0││││├─────┼─────┼──────┼──────┤││││93年8月│AU00000000│3,842,500│0││││├─────┼─────┼──────┼──────┤││││93年8月│AU00000000│4,204,090│0││││├─────┼─────┼──────┼──────┤││││93年8月│AU00000000│3,842,500│0││││├─────┼─────┼──────┼──────┤││││93年8月│AU00000000│6,438,000│0││││├─────┼─────┼──────┼──────┤││││93年10月│BU00000000│1,845,000│0││││├─────┼─────┼──────┼──────┤││││93年10月│BU00000000│1,545,000│0││││├─────┼─────┼──────┼──────┤││││93年10月│BU00000000│1,820,000│0││││├─────┼─────┼──────┼──────┤││││93年10月│BU00000000│1,800,000│0││││├─────┼─────┼──────┼──────┤││││93年10月│BU00000000│1,850,000│0││││├─────┼─────┼──────┼──────┤││││93年10月│BU00000000│1,820,000│0││││├─────┼─────┼──────┼──────┤││││93年10月│BU00000000│1,845,400│0││││├─────┼─────┼──────┼──────┤││││93年10月│BU00000000│1,785,600│0││││├─────┼─────┼──────┼──────┤││││93年10月│BU00000000│1,700,000│0││││├─────┼─────┼──────┼──────┤││││93年10月│BU00000000│1,560,000│0││││├─────┼─────┼──────┼──────┤││││93年10月│BU00000000│1,786,500│0││││├─────┼─────┼──────┼──────┤││││93年10月│BU00000000│1,875,400│0││││├─────┴─────┼──────┼──────┼───────┤│││小計│50,252,485│0││├──┼──────────┼─────┬─────┼──────┼──────┼───────┤│11│謝安麗實業有限公司│93年6月│ZU00000000│1,451,904│0│均提出扣抵│││(虛設行號)├─────┼─────┼──────┼──────┤││││93年6月│ZU00000000│1,880,225│0││││├─────┼─────┼──────┼──────┤││││93年6月│ZU00000000│952,000│0││││├─────┼─────┼──────┼──────┤││││93年6月│ZU00000000│1,500,250│0││││├─────┼─────┼──────┼──────┤││││93年6月│ZU00000000│1,412,576│0││││├─────┴─────┼──────┼──────┤││││小計│7,196,955│0││├──┼──────────┼─────┬─────┼──────┼──────┼───────┤│12│勝一鐵工廠股份有限公│93年6月│ZU00000000│4,038,130│201,907│均提出扣抵│││司├─────┼─────┼──────┼──────┤││││93年6月│ZU00000000│4,004,200│200,210││││├─────┼─────┼──────┼──────┤││││93年6月│ZU00000000│3,510,000│175,500││││├─────┼─────┼──────┼──────┤││││93年6月│ZU00000000│3,700,000│185,000││││├─────┼─────┼──────┼──────┤││││93年6月│ZU00000000│3,785,067│189,253││││├─────┼─────┼──────┼──────┤││││93年7月│AU00000000│2,273,058│113,653│││├─────┼─────┼──────┼──────┤│││93年8月│AU00000000│2,273,132│113,657││││├─────┼─────┼──────┼──────┤││││93年10月│BU00000000│840,000│42,000││││├─────┼─────┼──────┼──────┤││││93年10月│BU00000000│908,850│45,443││││├─────┼─────┼──────┼──────┤││││93年10月│BU00000000│912,000│45,600││││├─────┼─────┼──────┼──────┤││││93年10月│BU00000000│884,240│44,212││││├─────┴─────┼──────┼──────┼───────┤│││小計│27,128,677│1,356,435││├──┼──────────┼─────┬─────┼──────┼──────┼───────┤│13│朋福實業有限公司│93年10月│BU00000000│2,853,957│0│均提出扣抵│││(虛設行號)├─────┼─────┼──────┼──────┤││││93年10月│BU00000000│2,983,500│0││││├─────┼─────┼──────┼──────┤││││93年10月│BU00000000│3,754,500│0││││├─────┼─────┼──────┼──────┤││││93年10月│BU00000000│4,585,600│0││││├─────┼─────┼──────┼──────┤││││93年10月│BU00000000│4,656,500│0││││├─────┴─────┼──────┼──────┼───────┤│││小計│18,834,057│0││├──┼──────────┼─────┬─────┼──────┼──────┼───────┤│14│華鏹企業有限公司│93年6月│ZU00000000│935,620│46,781│均提出扣抵│││├─────┼─────┼──────┼──────┤││││93年6月│ZU00000000│945,200│47,260││││├─────┼─────┼──────┼──────┤││││93年6月│ZU00000000│892,200│44,610││││├─────┼─────┼──────┼──────┤││││93年6月│ZU00000000│942,500│47,125││││├─────┴─────┼──────┼──────┼───────┤│││總計│3,715,520│185,776││├──┼──────────┼─────┬─────┼──────┼──────┼───────┤│15│永旭工程行│93年8月│AU00000000│3,357,000│0│均提出扣抵│││(虛設行號)├─────┼─────┼──────┼──────┤││││93年8月│AU00000000│1,209,700│0││││├─────┼─────┼──────┼──────┤││││93年10月│BU00000000│4,978,500│0││││├─────┴─────┼──────┼──────┤││││小計│9,545,200│0││├──┼──────────┼─────┬─────┼──────┼──────┼───────┤│16│宇誠油漆工程行│93年6月│ZU00000000│798,780│39,938│均提出扣抵│││├─────┼─────┼──────┼──────┤││││93年6月│ZU00000000│843,750│42,188││││├─────┼─────┼──────┼──────┤││││93年6月│ZU00000000│813,750│40,688││││├─────┴─────┼──────┼──────┼───────┤│││小計│2,456,250│122,814││├──┼──────────┼─────┬─────┼──────┼──────┼───────┤│17│永業輝有限公司│93年8月│AU00000000│1,275,000│0│均提出扣抵│││(虛設行號)├─────┼─────┼──────┼──────┤││││93年8月│AU00000000│1,275,000│0││││├─────┼─────┼──────┼──────┤││││93年8月│AU00000000│1,275,000│0││││├─────┼─────┼──────┼──────┤││││93年8月│AU00000000│1,275,000│0││││├─────┼─────┼──────┼──────┤││││93年8月│AU00000000│1,530,000│0││││├─────┼─────┼──────┼──────┤││││93年8月│AU00000000│1,020,000│0││││├─────┼─────┼──────┼──────┤││││93年8月│AU00000000│466,980│0││││├─────┼─────┼──────┼──────┤││││93年8月│AU00000000│121,260│0││││├─────┼─────┼──────┼──────┤││││93年8月│AU00000000│498,585│0││││├─────┼─────┼──────┼──────┤││││93年8月│AU00000000│910,000│0││││├─────┼─────┼──────┼──────┤││││93年8月│AU00000000│182,000│0││││├─────┼─────┼──────┼──────┤││││93年8月│AU00000000│910,000│0││││├─────┼─────┼──────┼──────┤││││93年8月│AU00000000│182,000│0││││├─────┴─────┼──────┼──────┼───────┤│││小計│10,920,825│0││├──┼──────────┼─────┬─────┼──────┼──────┼───────┤│18│日進鑫有限公司│93年8月│AU00000000│7,500,000│0│未提出扣抵│││(虛設行號)├─────┼─────┼──────┼──────┼───────┤│││93年10月│BU00000000│427,450│0│均提出扣抵│││├─────┼─────┼──────┼──────┤││││93年10月│BU00000000│415,380│0││││├─────┼─────┼──────┼──────┤││││93年10月│BU00000000│493,850│0││││├─────┼─────┼──────┼──────┤││││93年10月│BU00000000│444,780│0││││├─────┼─────┼──────┼──────┤││││93年10月│BU00000000│450,000│0││││├─────┼─────┼──────┼──────┤││││93年10月│BU00000000│268,464│0││││├─────┼─────┼──────┼──────┤││││93年10月│BU00000000│874,400│0││││├─────┴─────┼──────┼──────┼───────┤│││小計│10,874,324│0││├──┼──────────┼─────┬─────┼──────┼──────┼───────┤│19│潤豐營造有限公司│93年6月│ZU00000000│858,000│0│提出扣抵│││(虛設行號)││││││├──┼──────────┼─────┼─────┼──────┼──────┼───────┤│20│旺傑工程行│93年6月│ZU00000000│4,462,900│0│提出扣抵│││(虛設行號)││││││├──┼──────────┼─────┼─────┼──────┼──────┼───────┤│21│瑞原鴻金屬工程有限公│93年10月│BU00000000│4,500,000│225,000│均提出扣抵│││司├─────┼─────┼──────┼──────┤││││93年10月│BU00000000│3,500,000│175,000││││├─────┼─────┼──────┼──────┤││││93年10月│BU00000000│3,200,000│160,000││││├─────┼─────┼──────┼──────┤││││93年10月│BU00000000│4,500,000│225,000││││├─────┴─────┼──────┼──────┼───────┤│││小計│15,700,000│758,000││├──┼──────────┴───────────┼──────┼──────┼───────┤││總計│266,647,750│3,88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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