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1年易字第94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5月08日
裁判案由:業務侵占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易字第九四七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八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八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1年易字第94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5月08日
裁判案由:業務侵占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易字第九四七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八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