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單禁沒字第753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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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單禁沒字第75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2月24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單禁沒字第753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謝帛言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10年度撤緩毒偵緝字第4號、110年度撤緩毒偵緝字第5號、110年度毒偵緝字第426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0年度聲沒字第61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㈠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員警於民國109年1月15日17時20分許,在臺中市○○區○○路000巷00號被告謝帛言居處,查獲被告涉犯施用第一、二級毒品案件,㈡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於109年7月7日19時10分許,在臺中市大里區新仁路2段與新仁路2段福溝巷之交岔路口處,查獲被告涉犯施用第二級毒品案件,㈢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員警於110年7月16日3時16分許,在臺中市中區公園路與市府路交岔路口處,查獲被告涉犯施用第一、二級毒品案件,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下稱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於110年12月6日以110年度撤緩毒偵緝字第4、5號、110年度毒偵緝字第426、427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有該不起訴處分書1份在卷足稽。惟查,㈠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驗餘淨重0.4231公克,109年度毒保字第113號)、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餘淨重0.1106公克,109年度安保字第310號),均係屬違禁物、㈡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驗餘淨重0.2645公克,109年度安保字第1073號),係屬違禁物、㈢扣案之含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殘渣之磅秤1個(110年度保管字第3443號),係屬違禁物,爰均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聲請宣告沒收並諭知銷燬等語。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刑法第40條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謝帛言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業經臺中地檢署檢察官以110年度撤緩毒偵緝字第4、5號、110年度毒偵緝字第426、427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此經本院核閱全案卷證屬實,並有上揭不起訴處分書1份附卷可考,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物,經送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鑑定結果,如附表編號1、4均檢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如附表編號2至3均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有該院109年2月25日草療鑑字第1090200330號鑑驗書、109年7月15日草療鑑字第1090700135號鑑驗書、110年7月28日草療鑑字第1100700316號鑑驗書各1份附卷可稽(見109年度毒偵字第289號卷第185頁,109年度緩字第3409號卷第34頁,110年度毒偵字第3144號卷第133頁),核分別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第2款規定之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無訛,皆為違禁物,揆諸前揭說明,應認本件聲請於法核無不合,應予准許。又盛裝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第一、二級毒品之外包裝袋3個及如附表編號4所示沾有第一級毒品之電子磅秤,無論依何方式分離均會有極微量毒品殘留,且無析離之實益與必要,即應整體視為第一、二級毒品,併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宣告沒收銷燬之。至鑑驗所耗損之第一、二級毒品,既已滅失,爰不另為沒收銷燬之諭知,併予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0年12月24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張雅涵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曾惠雅中華民國110年12月27日附表:
編號物品名稱及數量備註1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含外包裝袋1個)。1.送驗檢品編號B0000000白色粉末,經檢驗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Heroin)成分,送驗淨重0.4317公克,驗餘淨重0.4231公克。2.送驗檢品編號B0000000透明結晶,經檢驗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成分,送驗淨重0.1148公克,驗餘淨重0.1106公克。【見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09年2月25日草療鑑字第1090200330號鑑驗書(109年度毒偵字第289號卷第185頁)】2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含外包裝袋1個)。3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含外包裝袋1個)。送驗檢品編號B0000000透明結晶,經檢驗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成分,送驗淨重0.2697公克,驗餘淨重0.2645公克。【見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09年7月15日草療鑑字第1090700135號鑑驗書(109年度緩字第3409號卷第34頁)】4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殘渣之電子磅秤1個。送驗檢品編號B0000000磅秤乙個,經檢驗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Heroin)成分。【見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0年7月28日草療鑑字第1100700316號鑑驗書(110年度毒偵字第3144號卷第1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