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10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2月25日
裁判案由:返還價金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訴字第1056號原告 邱嘉豪 訴訟代理人 莊美貴 律師被告 姜德輝 訴訟代理人 蘇清水 律師
王奐淳 律師 田杰弘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8年2月25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王鍾湄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2月26日
書記官蘇嬿合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10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2月25日
裁判案由:返還價金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訴字第1056號原告 邱嘉豪 訴訟代理人 莊美貴 律師被告 姜德輝 訴訟代理人 蘇清水 律師
王奐淳 律師 田杰弘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8年2月25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王鍾湄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2月26日
書記官蘇嬿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