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15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21日
裁判案由:殺人未遂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1586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葉亞倫選任辯護人施一帆律師上列被告因殺人未遂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被告與告訴人 鄭雅文 就殺人未遂部分已達成和解,並具狀撤回告訴,本院認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00年12月8日上午
9時30分在本院刑事第20法庭開庭審理,希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1日
刑事第二十庭審判長法官林永村
法官李爭春法官饒志民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1日
書記官楊茵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