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6年除字第2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3月02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除字第20號聲請人甲○○上列當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應徵收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3月2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蔣得忠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6年3月2日
書記官賴成育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6年除字第2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3月02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除字第20號聲請人甲○○上列當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應徵收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3月2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蔣得忠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6年3月2日
書記官賴成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