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7年訴更一字第22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5月30日
裁判案由:營利事業所得稅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7年度訴更一字第22號原告北儒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曾盛烘 訴訟代理人 王正宏 律師
楊雨錚 律師被告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代表人 盧貞秀 訴訟代理人 林蔚玲
林秀月 上列當事人間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8年5月30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孫國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5月30日
書記官楊曜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