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8年聲字第86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8年度聲字第861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
(現在臺灣臺中監獄執行中)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九十八年度執聲字第七二七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理由
一、本件受刑人甲○○因搶奪等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4月30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江德千
法官賴妙雲法官許旭聖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紀美鈺中華民國98年4月30日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搶奪│搶奪│搶奪│├────────┼──────────┼──────────┼──────────┤│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96.9.7│97.2.15│97.3.1│├────────┼──────────┼──────────┼──────────┤│偵查(自訴)機關│台中地檢│台中地檢│台中地檢││年度案號│97年度偵字第2850號│97年度偵字第15688號│97年度偵字第15688號│├─┬──────┼──────────┼──────────┼──────────┤│最│法院│台中地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7年度訴字第1605號│97年度上訴字第3127號│97年度上訴字第3127號││實├──────┼──────────┼──────────┼──────────┤│審│判決日期│97.5.27│98.1.13│98.1.13│├─┼──────┼──────────┼──────────┼──────────┤│確│法院│台中地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97年度訴字第1605號│98年度台上字第1686號│98年度台上字第1686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7.10.21│98.3.26│98.3.26│├─┴──────┼──────────┼──────────┼──────────┤│備註│臺中地檢│臺中地檢│臺中地檢│││97年度執字第16266號│98年度執字第4950號│98年度執字第4950號│└────────┴──────────┴──────────┴──────────┘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搶奪│搶奪│搶奪│├────────┼──────────┼──────────┼──────────┤│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97.3.12│97.3.21│97.3.26│├────────┼──────────┼──────────┼──────────┤│偵查(自訴)機關│台中地檢│台中地檢│台中地檢││年度案號│97年度偵字第15688號│97年度偵字第15688號│97年度偵字第15688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7年度上訴字第3127號│97年度上訴字第3127號│97年度上訴字第3127號││實├──────┼──────────┼──────────┼──────────┤│審│判決日期│98.1.13│98.1.13│98.1.13│├─┼──────┼──────────┼──────────┼──────────┤│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98年度台上字第1686號│98年度台上字第1686號│98年度台上字第1686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8.3.26│98.3.26│98.3.26│├─┴──────┼──────────┼──────────┼──────────┤│備註│臺中地檢│臺中地檢│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4950號│98年度執字第4950號│98年度執字第49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