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06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106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2月16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1065號原告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武田 訴訟代理人 沈執玄
蔡俊慶 被告 蔡瑞文 訴訟代理人 徐原本 律師復代理人 柯妍羚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前經言詞辯論終結。茲以尚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3年1月15日下午4時,在本院民事第5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6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林文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6日
書記官陳秀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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