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205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205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3月13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五○號
原告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訴訟代理人乙○○
甲○○被告戊○○
庚○○己○○訴訟代理人丁○○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二時十分,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三日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B法官王有民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四日~B法院書記官詹貴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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