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1年度易字第26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1年易字第26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3月16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1年度易字第26號公訴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吳宣揚選任辯護人洪秀一律師被告李國恩選任辯護人 張蓁騏 律師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0年度偵字第5781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本件免訴。
理由
壹、公訴意旨略以:被告吳宣揚為址設雲林縣四湖鄉廣溝村廣溝厝47號之「洺鋒實業有限公司」(下稱洺鋒公司)之負責人,及雲林縣○○鄉○○村○○路10之1號之「進典瀝青混凝土工業有限公司」(下稱進典公司)之實際負責人,為從事業務之人。其明知洺鋒公司於民國92年5至8月及93年5、
6、7、8、9、11、12月間,未曾與如附表一之㈠所示之公司間有何實際交易;及進典公司於93年5月起至12月止,未曾與如附表一之㈡所示之公司間有何實際交易,竟與被告李國恩共同基於行使業務上不實登載文書之概括犯意聯絡,於上開期間內,由被告李國恩陸續交付如附表一之㈠、㈡所示公司名義開立之統一發票予被告吳宣揚後,被告吳宣揚隨即以之充當洺鋒公司及進典公司之進項憑證,交由不知情之洺鋒公司及進典公司之會計人員 廖佩坊 ,於上開月份內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上之進項欄上為上開不實之登載,再連同附表一之㈠、㈡所示之統一發票持向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申報洺鋒公司及進典公司於上開月份之營業稅而行使之,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課稅之公平及正確性。因認被告吳宣揚、李國恩所為,均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嫌。
貳、按案件曾經判決確定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該免訴之判決,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第302條第1款、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又訴訟上所謂一事不再理之原則,關於實質上一罪或裁判上一罪,亦均有其適用,最高法院60年臺非字第77號著有判例。再連續犯係裁判上之一罪,其一部分犯罪事實曾經判決確定者,其效力當然及於全部,故檢察官復將其他部分重行起訴,亦應諭知免訴之判決(最高法院49年臺非字第20號判例、91年度臺上字第3386判決要旨參照)。
又裁判上一罪之案件,其既判力之時點,應以最後審理事實法院宣示判決之日為判斷之標準。連續犯為裁判上一罪,倘其中之一部事實,已經法院為實體上有罪判決確定者,其既判力之範圍即及於最後審理事實法院宣示判決前之全部事實(最高法院93年度臺上字第2798號裁判要旨參照)。
叁、經查:被告吳宣揚部分:
㈠被告吳宣揚前因明知洺鋒公司於92年11月、12月間未曾與
正荃益有限公司(下稱正荃益公司)、桃芝工程有限公司(下稱桃芝公司)及俊明交通有限公司(下稱俊明公司)間有何實際交易,竟與被告李國恩(此部分所涉犯行另經本院以97年度訴字第469號判決確定,詳如下述)共同基於行使業務上不實登載文書之犯意聯絡,於92年11、12月間某日,由被告李國恩交付如附表二所示以正荃益公司、桃芝公司及俊明公司名義開立,共計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5,753,813元之統一發票予被告吳宣揚後,被告吳宣揚隨即以之充當洺鋒公司之進項憑證,交由不知情之洺鋒公司會計人員廖佩坊,於92年12月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上進項欄上為上開不實之登載,再連同附表二所示之統一發票持向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申報92年度12月份營業稅而行使之,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課稅之公平及正確性等情,而犯有刑法第216條、第215條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下稱臺南高分院)於98年5月13日,以98年度上訴字第
206號判決判處被告吳宣揚有期徒刑1年,減為有期徒刑
6月,該判決並於98年6月4日確定,有前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考(見本院卷第42頁至第51頁、第2頁正反面)。
㈡被告吳宣揚本件被訴犯罪事實,核與臺南高分院上開確定
判決所認定之犯罪事實,皆係以被告吳宣揚所經營之洺鋒公司,未與被告李國恩交付統一發票之發票公司行號有實際交易,仍利用不知情之洺鋒公司會計人員廖佩坊,於各該月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上進項欄上為不實之登載,再連同統一發票持向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申報各該月份之營業稅而行使之,且被告吳宣揚上開臺南高分院判決之犯罪時間為92年11月至12月間某日,本件被起訴之犯罪時間係於92年5月至8月間,及93年5月至9月、11月至12月間,均係在95年7月1日刑法修正施行前,且前案確定判決之犯罪時間又在本案被訴犯罪期間內,是被告吳宣揚先後於前案及本案中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犯行,時間緊接,所犯之罪名及基本構成要件均相同,顯係基於概括之犯意為之,故被告吳宣揚本案被訴事實,依刑法第2條第1項規定比較新舊法之結果,應以修正前有利於被告吳宣揚之刑法第56條規定,與前案所犯論以連續犯,而有裁判上一罪之關係。
㈢綜上所述,被告吳宣揚本件被訴之犯罪事實,與前經臺南
高分院確定判決認定之犯罪事實具有連續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要屬同一案件,再上開經判決確定之案件宣判日為98年5月13日,已在本件被訴犯罪時間之後,則依照首開說明,本件應為上開確定判決之既判力所及,爰不經言詞辯論,逕就被告吳宣揚部分諭知免訴之判決。
被告李國恩部分:
㈠被告李國恩前經本院認定犯有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
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等罪,該2罪有想像競合之裁判上一罪關係,而於97年11月27日以97年度訴字第46
9號判決判處被告李國恩有期徒刑2年,減為有期徒刑1年,該判決並於同日確定,有該案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考(見本院卷第61頁至第64頁、第5頁)。該案犯罪事實係認定:被告李國恩、 陳靜如 係夫妻關係, 潘文榕 為址設雲林縣○○鄉○○村○鄰○○○路○○號之禾暉水泥實業有限公司(下稱禾暉公司)之負責人,亦為商業會計法所規定之商業負責人,屬於從事業務之人,以製作會計憑證為其附隨業務,而為下列行為:
⒈被告李國恩、陳靜如明知附表三之㈠所示之勇新有限公
司(下稱勇新公司)等公司與附表三之㈡所示之禾暉水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禾暉公司)、洺鋒公司等2家公司於附表三之㈡所示之時間並無實際交易行為,且無實際進貨,竟與附表三之㈠所示之勇新公司負責人 陳文進 等人、附表三之㈡所示之禾暉公司潘文榕、被告即洺鋒公司負責人吳宣揚(此部分所涉犯行業經臺南高分院以98年度上訴字第206號判決確定,已如上述)基於違反商業會計法及稅捐稽徵法之犯意聯絡,由附表三之㈠所示之勇新公司負責人陳文進等人自92年起之不詳時、地,以附表三之㈠所示之勇新公司等公司之名義,將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於會計憑證後,虛偽開立合計金額(不含稅)共16,997,338元之統一發票多紙,被告李國恩、陳靜如進而持以提供如附表三之㈡所示之禾暉公司等2家廠商,作為銷貨進項憑據,並由潘文榕、被告吳宣揚持以向稅捐機關申請扣抵營業稅,以此方式幫助如附表三之㈡所示之禾暉公司等2家公司,以不正當方法逃漏如附表三之㈡所示之營業稅捐,共計849,869元,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營業稅之稽徵與管理之正確性。
⒉被告李國恩、陳靜如明知附表三之㈢所示之洧平企業股
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下稱淯平公司)與附表三之㈣所示之蒼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蒼輝公司)等公司並無實際交易行為,竟於販賣來源不明之砂石予附表三之㈣所示之蒼輝公司後,與附表三之㈢所示之淯平公司負責人 張婉貞 等人共同基於違反商業會計法之犯意聯絡,由附表三之㈢所示之淯平公司負責人張婉貞等人於不詳時地,以附表三之㈢所示之淯平公司等公司之名義,將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於會計憑證後,虛偽開立合計金額(不含稅)共20,159,617元之統一發票多紙,被告李國恩、陳靜如進而提供予附表三之㈣所示之蒼輝公司等公司,作為銷貨進項憑據,並由各該公司持以向稅捐機關申請扣抵營業稅,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營業稅之稽徵與管理之正確性。
⒊被告李國恩及陳靜如2人與 鄭豐騰簡威宗 及「國詠國
際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國詠公司)負責人 朱秋國鄭秋雄 等人,共同基於違反商業會計法之概括犯意聯絡,明知:國詠公司於92年間,與洺鋒公司、佑昇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佑昇水泥公司)並無實際之交易行為,被告李國恩及陳靜如2人竟為達到販售來源不明之砂石予洺鋒公司及佑昇水泥公司之目的,先取得由鄭豐騰、簡威宗、朱秋國及鄭秋雄等人以國詠公司之名義所填製之統一發票會計憑證後(詳如附表三之㈤、㈥所示),於銷售砂石之際,交付洺鋒公司負責人即被告吳宣揚及佑昇水泥公司之負責人 龔崑陸 ,並由洺鋒公司及佑昇水泥公司分別持以向稅捐機關申請扣抵營業稅,金額分別各為250,000元及57,740元,足生損害稅捐機關對營業稅之稽徵及管理之正確性。
㈡被告李國恩本件被訴之犯罪事實,起訴書雖認應構成刑法
第216條、第215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核與本院上開確定判決適用之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及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法條不同,然皆係以被告李國恩明知如附表一、三所示之各公司未與其所交付統一發票之發票公司行號有實際交易,仍交付不實統一發票供各公司填製於會計憑證及分別持向稅捐機關申請扣抵營業稅,其基本犯罪事實仍屬相同。又被告李國恩本件被訴犯罪事實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犯行,時間緊接,所犯之罪名及基本構成要件均相同,顯係基於概括之犯意為之,依刑法第2條第1項規定比較新舊法結果,應以修正前有利於被告李國恩之刑法第56條連續犯之規定,論以裁判上一罪,公訴意旨亦同此見解。復查被告李國恩於上開本院判決之開立發票日期為92年9月至93年2月、4月、6月、8月至9月、12月間(見附表三之㈡、㈣至㈥),本件被起訴之犯罪時間係於92年5月至8月間、93年5月至9月、11月至12月間,均係在95年7月1日刑法修正施行前,且前案確定判決之犯罪時間又在本案被訴犯罪期間內,並有部分重疊。再本件起訴如附表一之㈠編號3所示之國詠公司發票7張,與被告李國恩前案被訴如附表三之㈥所示之國詠公司發票7張,發票字軌完全相同,顯係同一犯行,可見被告李國恩本案被訴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犯行,與其前案論處之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項或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等罪,應有方法、目的之牽連關係,依刑法第2條第1項比較新舊法之結果,以舊法對被告李國恩較為有利,故應適用修正前刑法第55條之規定,論以牽連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
㈢綜上所述,被告李國恩本件犯罪事實,與本院前開確定判
決認定之犯罪事實具有牽連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為前開判決確定效力所及,再上開經判決確定之案件宣判日為97年11月27日,已在本件被訴犯罪時間之後,則依照首開說明,本件應為上開確定判決之既判力所及,爰不經言詞辯論,逕就被告李國恩部分為諭知免訴之判決。
肆、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2條第1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3月16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吳基華
法官楊陵萍法官段奇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高培馨中華民國101年3月16日【附表一:本案起訴部分】
附表一之㈠:洺鋒公司部分┌─┬─────┬────────┬─────┬─────┬──────┐│編│公司名稱│發票字軌│銷售額│稅額│發票日期││號││││││├─┼─────┼────────┼─────┼─────┼──────┤│01│潤豐營造有│1.TU00000000│839780│41989│92年5月│││限公司├────────┼─────┼─────┼──────┤│││2.TU00000000│876390│43820│92年5月│││├────────┼─────┼─────┼──────┤│││3.TU00000000│866850│43343│92年5月│││├────────┼─────┼─────┼──────┤│││4.TU00000000│913410│45671│92年5月│││├────────┼─────┼─────┼──────┤│││5.TU00000000│856370│42819│92年5月│├─┼─────┼────────┼─────┼─────┼──────┤│02│ 永豐禾 營造│1.UU00000000│820886│41044│92年8月│││有限公司├────────┼─────┼─────┼──────┤│││2.UU00000000│640000│32000│92年8月│││├────────┼─────┼─────┼──────┤│││3.UU00000000│784500│39225│92年8月│││├────────┼─────┼─────┼──────┤│││4.UU00000000│360640│18032│92年8月│││├────────┼─────┼─────┼──────┤│││5.UU00000000│842600│42130│92年7月│││├────────┼─────┼─────┼──────┤│││6.UU00000000│784500│39225│92年7月│├─┼─────┼────────┼─────┼─────┼──────┤│03│國詠國際實│1.TU00000000│902000│45100│92年6月│││業有限公司├────────┼─────┼─────┼──────┤│││2.TU00000000│820000│41000│92年6月│││├────────┼─────┼─────┼──────┤│││3.TU00000000│615000│30750│92年6月│││├────────┼─────┼─────┼──────┤│││4.TU00000000│663000│33150│92年6月│││├────────┼─────┼─────┼──────┤│││5.TU00000000│620000│31000│92年6月│││├────────┼─────┼─────┼──────┤│││6.TU00000000│651000│32550│92年6月│││├────────┼─────┼─────┼──────┤│││7.TU00000000│729000│36450│92年6月│├─┼─────┼────────┼─────┼─────┼──────┤│04│勇新有限公│1.ZU00000000│746166│37308│93年5月│││司├────────┼─────┼─────┼──────┤│││2.ZU00000000│746166│37308│93年5月│││├────────┼─────┼─────┼──────┤│││3.ZU00000000│746166│37308│93年5月│││├────────┼─────┼─────┼──────┤│││4.ZU00000000│950000│47500│93年6月│││├────────┼─────┼─────┼──────┤│││5.ZU00000000│950000│47500│93年6月│││├────────┼─────┼─────┼──────┤│││6.ZU00000000│950000│47500│93年6月│││├────────┼─────┼─────┼──────┤│││7.ZU00000000│950000│47500│93年6月│││├────────┼─────┼─────┼──────┤│││8.ZU00000000│746166│37308│93年6月│││├────────┼─────┼─────┼──────┤│││9.AU00000000│710725│35536│93年8月│││├────────┼─────┼─────┼──────┤│││10.AU00000000│811250│40563│93年8月│││├────────┼─────┼─────┼──────┤│││11.AU00000000│900020│45001│93年8月│││├────────┼─────┼─────┼──────┤│││12.AU00000000│828150│41408│93年8月│││├────────┼─────┼─────┼──────┤│││13.AU00000000│703750│35188│93年8月│││├────────┼─────┼─────┼──────┤│││14.AU00000000│763850│38193│93年8月│││├────────┼─────┼─────┼──────┤│││15.AU00000000│865250│43263│93年8月│││├────────┼─────┼─────┼──────┤│││16.AU00000000│706750│35338│93年8月│││├────────┼─────┼─────┼──────┤│││17.AU00000000│791425│39571│93年8月│││├────────┼─────┼─────┼──────┤│││18.AU00000000│774860│38743│93年8月│││├────────┼─────┼─────┼──────┤│││19.AU00000000│837025│41851│93年8月│││├────────┼─────┼─────┼──────┤│││20.AU00000000│838250│41913│93年8月│││├────────┼─────┼─────┼──────┤│││21.AU00000000│762150│38108│93年8月│││├────────┼─────┼─────┼──────┤│││22.BU00000000│495564│24778│93年9月│││├────────┼─────┼─────┼──────┤│││23.BU00000000│848324│42416│93年9月│││├────────┼─────┼─────┼──────┤│││24.BU00000000│810000│40500│93年9月│││├────────┼─────┼─────┼──────┤│││25.BU00000000│648000│32400│93年9月│││├────────┼─────┼─────┼──────┤│││26.CU00000000│386365│19318│93年12月│││├────────┼─────┼─────┼──────┤│││27.CU00000000│340090│17005│93年12月│├─┼─────┼────────┼─────┼─────┼──────┤│05│利川工程實│1.AU00000000│630300│31515│93年7月│││業有限公司├────────┼─────┼─────┼──────┤│││2.AU00000000│635100│31755│93年7月│││├────────┼─────┼─────┼──────┤│││3.AU00000000│732000│36600│93年7月│││├────────┼─────┼─────┼──────┤│││4.AU00000000│679680│33984│93年7月│││├────────┼─────┼─────┼──────┤│││5.AU00000000│725700│36285│93年7月│├─┼─────┼────────┼─────┼─────┼──────┤│06│南京有限公│1.CU00000000│292004│14600│93年11月│││司├────────┼─────┼─────┼──────┤│││2.CU00000000│547185│27359│93年12月│││├────────┼─────┼─────┼──────┤│││3.CU00000000│540296│27014│93年11月│││├────────┼─────┼─────┼──────┤│││4.CU00000000│600208│30010│93年11月│││├────────┼─────┼─────┼──────┤│││5.CU00000000│936875│46844│93年12月│││├────────┼─────┼─────┼──────┤│││6.CU00000000│989725│49486│93年12月│└─┴─────┴────────┴─────┴─────┴──────┘
附表一之㈡:進典公司部分┌─┬─────┬────────┬─────┬─────┬──────┐│編│公司名稱│發票字軌│銷售額│稅額│發票日期││號││││││├─┼─────┼────────┼─────┼─────┼──────┤│01│南京有限公│1.BU00000000│889800│44490│93年10月│││司├────────┼─────┼─────┼──────┤│││2.BU00000000│885000│44250│93年10月│││├────────┼─────┼─────┼──────┤│││3.BU00000000│864000│43200│93年10月│││├────────┼─────┼─────┼──────┤│││4.BU00000000│891000│44550│93年10月│││├────────┼─────┼─────┼──────┤│││5.BU00000000│888000│44400│93年10月│││├────────┼─────┼─────┼──────┤│││6.BU00000000│879000│43950│93年10月│││├────────┼─────┼─────┼──────┤│││7.BU00000000│882000│44100│93年10月│││├────────┼─────┼─────┼──────┤│││8.BU00000000│876000│43800│93年10月│││├────────┼─────┼─────┼──────┤│││9.BU00000000│873000│43650│93年10月│││├────────┼─────┼─────┼──────┤│││10.BU00000000│891000│44550│93年10月│││├────────┼─────┼─────┼──────┤│││11.BU00000000│885000│44250│93年10月│││├────────┼─────┼─────┼──────┤│││12.BU00000000│885000│44250│93年10月│││├────────┼─────┼─────┼──────┤│││13.BU00000000│864000│43200│93年10月│││├────────┼─────┼─────┼──────┤│││14.BU00000000│891000│44550│93年10月│││├────────┼─────┼─────┼──────┤│││15.BU00000000│856200│42810│93年10月│││├────────┼─────┼─────┼──────┤│││16.CU00000000│120004│6000│93年11月│││├────────┼─────┼─────┼──────┤│││17.CU00000000│266605│13330│93年11月│││├────────┼─────┼─────┼──────┤│││18.CU00000000│0000000│53202│93年12月│││├────────┼─────┼─────┼──────┤│││19.CU00000000│574045│28702│93年12月│├─┼─────┼────────┼─────┼─────┼──────┤│02│勇新有限公│1.ZU00000000│508776│25439│93年5月│││司├────────┼─────┼─────┼──────┤│││2.ZU00000000│950444│47522│93年6月│││├────────┼─────┼─────┼──────┤│││3.ZU00000000│950444│47522│93年6月│││├────────┼─────┼─────┼──────┤│││4.BU00000000│926374│46319│93年9月│││├────────┼─────┼─────┼──────┤│││5.BU00000000│600000│30000│93年9月│││├────────┼─────┼─────┼──────┤│││6.BU00000000│625250│31263│93年9月│││├────────┼─────┼─────┼──────┤│││7.BU00000000│679512│33976│93年9月│││├────────┼─────┼─────┼──────┤│││8.CU00000000│34596│1729│93年12月│├─┼─────┼────────┼─────┼─────┼──────┤│03│利川工程實│1.AU00000000│749970│37499│93年7月│││業有限公司├────────┼─────┼─────┼──────┤│││2.AU00000000│742216│37111│93年7月│││├────────┼─────┼─────┼──────┤│││3.AU00000000│678390│33920│93年7月│││├────────┼─────┼─────┼──────┤│││4.AU00000000│535443│26772│93年7月│││├────────┼─────┼─────┼──────┤│││5.AU00000000│649480│32474│93年7月│││├────────┼─────┼─────┼──────┤│││6.AU00000000│735734│36787│93年7月│││├────────┼─────┼─────┼──────┤│││7.AU00000000│717814│35891│93年7月│││├────────┼─────┼─────┼──────┤│││8.AU00000000│636862│31843│93年7月│││├────────┼─────┼─────┼──────┤│││9.AU00000000│690909│34545│93年8月│││├────────┼─────┼─────┼──────┤│││10.AU00000000│743982│37199│93年8月│││├────────┼─────┼─────┼──────┤│││11.AU00000000│666969│33348│93年8月│└─┴─────┴────────┴─────┴─────┴──────┘【附表二:被告吳宣揚經臺南高分院98年度206號判決部分(洺
鋒公司使用虛設公司開立之不實發票明細)】┌─────┬──────┬──────┬─────┐│公司名稱│發票字軌│銷售額│稅額│├─────┼──────┼──────┼─────┤│正荃益公司│WW00000000│923,807│46,190││├──────┼──────┼─────┤││WW00000000│950,000│47,500││├──────┼──────┼─────┤││WW00000000│950,000│47,500││├──────┼──────┼─────┤││WW00000000│940,002│47,000││├──────┼──────┼─────┤││WW00000000│930,002│46,500││├──────┼──────┼─────┤││WW00000000│900,001│45,000││├──────┼──────┼─────┤││WW00000000│933,332│46,667││├──────┼──────┼─────┤││WW00000000│932,811│46,191││├──────┼──────┼─────┤││WW00000000│950,002│47,500││├──────┼──────┼─────┤││WW00000000│942,858│47,143│├─────┼──────┼──────┼─────┤│俊明公司│WW00000000│800,000│40,000│├─────┼──────┼──────┼─────┤│桃芝公司│WU00000000│933,332│46,667││├──────┼──────┼─────┤││WU00000000│923,811│46,191││├──────┼──────┼─────┤││WU00000000│945,714│47,286││├──────┼──────┼─────┤││WU00000000│942,858│47,143││├──────┼──────┼─────┤││WU00000000│949,998│47,500││├──────┼──────┼─────┤││WU00000000│914,285│45,714│└─────┴──────┴──────┴─────┘【附表三:被告李國恩經本院97年度訴字第469號判決部分】
附表三之㈠:虛設行號一覽表┌──┬────────┬───┐│編號│虛設行號名稱│負責人│├──┼────────┼───┤│01│勇新有限公司│陳文進│├──┼────────┼───┤│02│正荃益有限公司│ 陸明村 │├──┼────────┼───┤│03│桃芝工程有限公司趙政昌 │├──┼────────┼───┤│04│俊明交通有限公司│ 鄭寶重 │└──┴────────┴───┘附表三之㈡:2家逃漏稅營業人所使用之4家虛設行號(如附表
三之㈠)之發票明細┌─┬────┬─────┬──────┬─────┬────┬─────┐│編│營業人│開立發票之│發票號碼│銷售額│稅額│發票日期││號││虛設行號│││││├─┼────┼─────┼──────┼─────┼────┼─────┤││禾暉水泥│勇新有限公│1.ZU00000000│389,700│19,485│93年6月││01│實業股份│司├──────┼─────┼────┼─────┤││有限公司││2.CU00000000│414,395│20,720│93年12月│││(負責人│├──────┼─────┼────┼─────┤││:潘文榕││3.CU00000000│439,430│21,972│93年12月│││)│├──────┼─────┼────┼─────┤││││ 小計 │1,243,525│62,177││├─┼────┼─────┼──────┼─────┼────┼─────┤│02│洺鋒實業│正荃益有限│1.WW00000000│923,807│46,190│92年12月│││有限公司│公司├──────┼─────┼────┼─────┤││(負責人││2.WW00000000│950,000│47,500│92年11月│││:吳宣揚│├──────┼─────┼────┼─────┤││)││3.WW00000000│940,002│47,000│92年11月││││├──────┼─────┼────┼─────┤││││4.WW00000000│942,858│47,143│92年12月││││├──────┼─────┼────┼─────┤││││5.WW00000000│950,002│47,500│92年11月││││├──────┼─────┼────┼─────┤││││6.WW00000000│900,001│45,000│92年11月││││├──────┼─────┼────┼─────┤││││7.WW00000000│950,000│47,500│92年11月││││├──────┼─────┼────┼─────┤││││8.WW00000000│930,002│46,500│92年11月││││├──────┼─────┼────┼─────┤││││9.WW00000000│923,811│46,191│92年12月││││├──────┼─────┼────┼─────┤││││10.WW0000000│933,332│46,667│92年12月││││├──────┼─────┼────┼─────┤││││小計│9,343,815│467,191││├─┤├─────┼──────┼─────┼────┼─────┤│03││桃芝工程有│1.WU00000000│933,332│46,667│92年11月││││限公司├──────┼─────┼────┼─────┤││││2.WU00000000│923,811│46,191│92年12月││││├──────┼─────┼────┼─────┤││││3.WU00000000│945,714│47,286│92年12月││││├──────┼─────┼────┼─────┤││││4.WU00000000│942,858│47,143│92年11月││││├──────┼─────┼────┼─────┤││││5.WU00000000│949,998│47,500│92年11月││││├──────┼─────┼────┼─────┤││││6.WU00000000│914,285│45,714│92年11月││││├──────┼─────┼────┼─────┤││││小計│5,609,998│280,501││├─┤├─────┼──────┼─────┼────┼─────┤│04││俊明交通有│WW00000000│800,000│40,000│92年12月││││限公司│││││├─┴────┴─────┴──────┼─────┼────┼─────┤│◎編號01-04│總銷售額│總稅額││├───────────────────┼─────┼────┼─────┤││16,997,338│849,869││└───────────────────┴─────┴────┴─────┘附表三之㈢:虛設行號一覽表┌──┬───────────┬────┐│編號│虛設行號名稱│負責人│├──┼───────────┼────┤│01│淯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張婉貞│││起訴書誤載為「洧平」)││├──┼───────────┼────┤│02│ 暐智 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李朋源 │├──┼───────────┼────┤│03│國詠國際實業有限公司│朱秋國、││││鄭秋雄│├──┼───────────┼────┤│04│阿平興業股份有限公司雷錦長 │├──┼───────────┼────┤│05│ 西坤 開發砂石有限公司│ 藍正雄 │├──┼───────────┼────┤│06│聖興工程行│ 張秀英 │├──┼───────────┼────┤│07│勇新有限公司│陳文進││└──┴───────────┴────┘附表三之㈣:5家逃漏稅營業人所使用之7家虛設行號(如附表
三之㈢)之發票明細┌─┬────┬─────┬───────┬─────┬─────┬─────┐│編│營業人│開立發票之│發票號碼│銷售額│稅額│發票日期││││虛設行號│││││├─┼────┼─────┼───────┼─────┼─────┼─────┤│01│蒼輝企業│淯平企業股│1.XU00000000│1,693,532│84,677│93年1-2月│││股份有限│份有限公司├───────┼─────┼─────┼─────┤││公司││2.XU00000000│2,142,138│107,107│93年1-2月││││├───────┼─────┼─────┼─────┤││││3.XU0000000│960,135│48,007│93年1-2月││││├───────┼─────┼─────┼─────┤││││小計│4,795,805│239,791││├─┼────┼─────┼───────┼─────┼─────┼─────┤│02│信榮水泥│暐智企業股│1.VU00000000│317,840│15,892│92年9-10月│││工業有限│份有限公司├───────┼─────┼─────┼─────┤││公司││2.VU00000000│230,533│11,527│92年9-10月││││├───────┼─────┼─────┼─────┤││││3.VU00000000│570,015│28,501│92年9-10月││││├───────┼─────┼─────┼─────┤││││4.VU00000000│776,250│38,813│92年9-10月││││├───────┼─────┼─────┼─────┤││││5.VU00000000│172,407│8,620│92年9-10月││││├───────┼─────┼─────┼─────┤││││6.VU00000000│308,536│15,427│92年9-10月││││├───────┼─────┼─────┼─────┤││││7.VU00000000│407,182│20,359│92年9-10月││││├───────┼─────┼─────┼─────┤││││8.VU00000000│438,984│21,949│92年9-10月││││├───────┼─────┼─────┼─────┤││││小計│3,221,747│161,088││├─┤├─────┼───────┼─────┼─────┼─────┤│03││國詠國際實│1.VU00000000│692,355│34,618│92年9-10月││││業有限公司├───────┼─────┼─────┼─────┤││││2.VU00000000│799,890│39,995│92年9-10月││││├───────┼─────┼─────┼─────┤││││3.VU00000000│707,000│35,350│92年9-10月││││├───────┼─────┼─────┼─────┤││││小計│2,199,245│109,963││├─┤├─────┼───────┼─────┼─────┼─────┤│04││阿平興業股│1.YU00000000│704,548│35,227│93年4月││││份有限公司├───────┼─────┼─────┼─────┤││││2.YU00000000│2,719,750│135,988│93年4月││││├───────┼─────┼─────┼─────┤││││3.YU00000000│945,416│47,271│93年4月││││├───────┼─────┼─────┼─────┤││││4.YU00000000│1,241,426│62,071│93年4月││││├───────┼─────┼─────┼─────┤││││小計│5,611,140│280,557││├─┤├─────┼───────┼─────┼─────┼─────┤│05││西坤開發砂│1.ZU00000000│389,350│19,468│93年6月││││石有限公司├───────┼─────┼─────┼─────┤││││2.ZU00000000│348,048│17,402│93年6月││││├───────┼─────┼─────┼─────┤││││3.ZU00000000│625,991│31,300│93年6月││││├───────┼─────┼─────┼─────┤││││小計│1,363,389│68,170││├─┤├─────┼───────┼─────┼─────┼─────┤│06││聖興工程行│1.WU00000000│276,892│13,845│92年11月││││├───────┼─────┼─────┼─────┤││││2.WU00000000│159,078│7,954│92年11月││││├───────┼─────┼─────┼─────┤││││小計│435,970│21,799││├─┼────┼─────┼───────┼─────┼─────┼─────┤│07│弘昇水泥│勇新有限公│1.CU00000000│515,630│25,782│93年12月│││工業有限│司├───────┼─────┼─────┼─────┤││公司││2.CU00000000│423,719│21,186│93年12月││││├───────┼─────┼─────┼─────┤││││小計│939,349│46,968││├─┼────┼─────┼───────┼─────┼─────┼─────┤│08│大川地磚│勇新有限公│BU00000000│96,600│4,830│93年9月│││水泥製品│司│││││││廠││││││├─┼────┼─────┼───────┼─────┼─────┼─────┤│09│金玉伏工│勇新有限│AU00000000│581,372│29,069│93年8月│││程有限公│公司│││││├─┤司├─────┼───────┼─────┼─────┼─────┤│10││西坤開發砂│ZO00000000│915,000│45,750│93年6月││││石有限公司│││││├─┴────┴─────┴───────┼─────┼─────┼─────┤│◎編號01-10│總銷售額│總稅額││├────────────────────┼─────┼─────┼─────┤││20,159,617│1,007,985││└────────────────────┴─────┴─────┴─────┘附表三之㈤:
┌──────────────────────────────────────┐│國詠國際實業有限公司涉嫌虛設行號涉案期間(92年3月至10月份)進銷項對象分析表│├─┬────┬──────┬─────┬───┬─────┬───┬────┤│序│銷進項│營業人名稱│統一發票│張數│銷售額│稅額│逃漏稅額││號││││││││├─┼────┼──────┼─────┼───┼─────┼───┼────┤│8│銷項│佑昇水泥製品│00000000│2│1,154,800│57,740│57,740││││(股)公司││││││├─┴────┴──────┴─────┴───┼─────┼───┼────┤│發票明細││││├─┬────┬──────┬─────┬───┼─────┼───┼────┤│序│開立日期│字軌號碼│銷售額│稅額│││││號││││││││├─┼────┼──────┼─────┼───┼─────┼───┼────┤│1│92.10│VU00000000│750,000│37,500││││├─┼────┼──────┼─────┼───┼─────┼───┼────┤│2│92.10│VU00000000│404,800│20,240││││├─┼────┼──────┼─────┼───┼─────┼───┼────┤│合│││1,154,800│57,740│││││計││││││││└─┴────┴──────┴─────┴───┴─────┴───┴────┘附表三之㈥:
┌─┬────┬──────┬─────┬────┬─────┬────┬────┐│序│銷進項│營業人名稱│統一發票│張數│銷售額│稅額│逃漏稅額││號││││││││├─┼────┼──────┼─────┼────┼─────┼────┼────┤│6│銷項│洺鋒實業有限│00000000│7│5,000,000│250,000│250,000││││公司││││││├─┴────┴──────┴─────┴────┼─────┼────┼────┤│發票明細││││├─┬────┬──────┬─────┬────┼─────┼────┼────┤│序│開立日期│字軌號碼│銷售額│稅額│││││號││││││││├─┼────┼──────┼─────┼────┼─────┼────┼────┤│1│92.06│TU00000000│902,000│45,100││││├─┼────┼──────┼─────┼────┼─────┼────┼────┤│2│92.06│TU00000000│820,000│41,000││││├─┼────┼──────┼─────┼────┼─────┼────┼────┤│3│92.06│TU00000000│615,000│30,750││││├─┼────┼──────┼─────┼────┼─────┼────┼────┤│4│92.06│TU00000000│663,000│33,150││││├─┼────┼──────┼─────┼────┼─────┼────┼────┤│5│92.06│TU00000000│620,000│31,000││││├─┼────┼──────┼─────┼────┼─────┼────┼────┤│6│92.06│TU00000000│651,000│32,550││││├─┼────┼──────┼─────┼────┼─────┼────┼────┤│7│92.06│TU00000000│729,000│36,450││││├─┼────┼──────┼─────┼────┼─────┼────┼────┤│合│││5,000,000│250,000│││││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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