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7年度易字第944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7年易字第94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0月05日
裁判案由:加重竊盜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易字第944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漢宇上列被告因加重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7年度偵字第8290號),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10月5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王素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10月5日
書記官楊筱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