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5年度聲字第20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5年聲字第20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5月09日

裁判案由:聲請裁定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聲字第206號聲請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許禎淯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05年度執聲沒字第1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仿冒物品,均沒收。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許禎淯所涉違反商標法案件,業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3年度偵字第9101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在案,扣案如扣押物品清單所示之物,係屬被告犯商標法第97條所陳列之物,業據被告供承在卷,爰依法聲請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及商標法第98條、刑法第40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
三、查被告許禎淯所犯違反商標法第97條之罪,業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3年度偵字第9101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在案,有該處分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附卷可憑。而扣案如附表所示被告所販賣之物品,分別經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三麗鷗公司)、日商森克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森克斯公司)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現仍均於專用期間內,指定使用於如附表所示之多種商品,且經鑑定結果均為仿冒品,此亦有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鑑定證明書各1紙可參。上開物品係被告違反商標法第97條之罪所用之商品,揆諸前揭商標法第98條及刑法第40條第2項之規定,不問屬於被告與否,自得單獨宣告沒收。從而,檢察官上開聲請,聲請意旨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商標法第98條,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5月9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呂美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05年5月9日
書記官鍾宜津附表:
┌──┬─────────────────┬─────┐│編號│物品名稱│數量│├──┼─────────────────┼─────┤│1│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計算機│4件│├──┼─────────────────┼─────┤│2│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剪刀│4件│├──┼─────────────────┼─────┤│3│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訂書機│6件│├──┼─────────────────┼─────┤│4│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耳機│14件│├──┼─────────────────┼─────┤│5│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面紙盒│7件│├──┼─────────────────┼─────┤│6│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滑鼠墊│8件│├──┼─────────────────┼─────┤│7│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裝飾用│4件│││貼布││├──┼─────────────────┼─────┤│8│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貼紙│11件│├──┼─────────────────┼─────┤│9│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眼鏡盒│9件│├──┼─────────────────┼─────┤│10│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裝飾品│4件│├──┼─────────────────┼─────┤│11│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滑鼠│3件│├──┼─────────────────┼─────┤│12│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網路集│8件│││線器││├──┼─────────────────┼─────┤│13│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曬衣架│1件│├──┼─────────────────┼─────┤│14│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廚房用│1件│││砧板││├──┼─────────────────┼─────┤│15│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手提袋│3件│├──┼─────────────────┼─────┤│16│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睡眠用│2件│││眼罩││├──┼─────────────────┼─────┤│17│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拖鞋│5件│├──┼─────────────────┼─────┤│18│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塑膠製│2件│││瓶││├──┼─────────────────┼─────┤│19│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胡椒瓶│2件│├──┼─────────────────┼─────┤│20│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浴帽│4件│├──┼─────────────────┼─────┤│21│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肥皂盒│2件│├──┼─────────────────┼─────┤│22│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原子筆│20件│├──┼─────────────────┼─────┤│23│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梳子│2件│├──┼─────────────────┼─────┤│24│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襪子│3件│├──┼─────────────────┼─────┤│25│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塑膠杯│3件│├──┼─────────────────┼─────┤│26│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充電器│2件│├──┼─────────────────┼─────┤│27│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捲尺│1件│├──┼─────────────────┼─────┤│28│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非電動│2件│││開瓶器││├──┼─────────────────┼─────┤│29│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化妝鏡│1件│├──┼─────────────────┼─────┤│30│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蔬果削│2件│││皮刀││├──┼─────────────────┼─────┤│31│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非醫用│2件│││潔牙器具││├──┼─────────────────┼─────┤│32│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垃圾桶│1件│├──┼─────────────────┼─────┤│33│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地毯│3件│├──┼─────────────────┼─────┤│34│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膠帶│4件│├──┼─────────────────┼─────┤│35│仿冒「HelloKitty」商標商品枕頭套│1件│├──┼─────────────────┼─────┤│36│仿冒「美樂蒂」商標商品面紙盒│3件│├──┼─────────────────┼─────┤│37│仿冒「美樂蒂」商標商品地毯│1件│├──┼─────────────────┼─────┤│38│仿冒「美樂蒂」商標商品拖鞋│4件│├──┼─────────────────┼─────┤│39│仿冒「美樂蒂」商標商品化妝鏡│1件│├──┼─────────────────┼─────┤│40│仿冒「美樂蒂」商標商品滑鼠墊│2件│├──┼─────────────────┼─────┤│41│仿冒「美樂蒂」商標商品睡眠用眼罩│3件│├──┼─────────────────┼─────┤│42│仿冒「美樂蒂」商標商品耳機│2件│├──┼─────────────────┼─────┤│43│仿冒「美樂蒂」商標商品網路集線器│2件│├──┼─────────────────┼─────┤│44│仿冒「美樂蒂」商標商品裝飾品│2件│├──┼─────────────────┼─────┤│45│仿冒「美樂蒂」商標商品捲尺│1件│├──┼─────────────────┼─────┤│46│仿冒「美樂蒂」商標商品非電動開瓶器│2件│├──┼─────────────────┼─────┤│47│仿冒「Rilakkuma」商標商品地毯│1件│├──┼─────────────────┼─────┤│48│仿冒「Rilakkuma」商標商品滑鼠墊│2件│├──┼─────────────────┼─────┤│49│仿冒「Rilakkuma」商標商品滑鼠│4件│├──┼─────────────────┼─────┤│50│仿冒「Rilakkuma」商標商品拖鞋│4件│├──┼─────────────────┼─────┤│51│仿冒「Rilakkuma」商標商品耳機│6件│├──┼─────────────────┼─────┤│52│仿冒「Rilakkuma」商標商品計算機│1件│├──┼─────────────────┼─────┤│53│仿冒「Rilakkuma」商標商品襪子│5件│├──┼─────────────────┼─────┤│54│仿冒「Rilakkuma」商標商品飯匙│2件│├──┼─────────────────┼─────┤│55│仿冒「Rilakkuma」商標商品面紙盒│2件│├──┼─────────────────┼─────┤│56│仿冒「Rilakkuma」商標商品隱形眼鏡│4件│││盒││├──┼─────────────────┼─────┤│57│仿冒「Rilakkuma」商標商品網路集線│4件│││器││├──┼─────────────────┼─────┤│58│仿冒「Rilakkuma」商標商品訂書機│2件│├──┼─────────────────┼─────┤│59│仿冒「Rilakkuma」商標商品非電動開│2件│││瓶器││├──┼─────────────────┼─────┤│60│仿冒「Rilakkuma」商標商品膠帶│3件│├──┼─────────────────┼─────┤│61│仿冒「Rilakkuma」商標商品水果刀│1件│├──┼─────────────────┼─────┤│62│仿冒「Rilakkuma」商標商品文具盒│2件│├──┼─────────────────┼─────┤│63│仿冒「Rilakkuma」商標商品原子筆│16件│└──┴─────────────────┴─────┘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