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62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除字第62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9月2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除字第626號聲請人 吳美真 代理人 陳立欣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於中華民國102年9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453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2年9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2年9月26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楊千儀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2年9月26日
書記官鄭舒方┌─────────────────────────────────────────────┐│股票附表:102年度除第62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01│相互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002│相互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003│相互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004│相互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005│相互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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