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審訴字第8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0月18日
裁判案由:違反藥事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審訴字第860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曾加銘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8日
刑事第二十二庭法官劉素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育君中華民國101年10月18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審訴字第8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0月18日
裁判案由:違反藥事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審訴字第860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曾加銘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8日
刑事第二十二庭法官劉素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育君中華民國10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