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度易字第1978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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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易字第19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1月28日
裁判案由:恐嚇取財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易字第一九七八號
公訴人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恐嚇取財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黃光進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陳登拋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