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649號刑事其他文書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訴字第649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1月13日
裁判案由:傷害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訴字第649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依帆上列被告因傷害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年度偵字第1386號),就被告黃依帆部分,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由
一、本件被告黃依帆因傷害等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1年1月13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黃琴媛
法官孫淑玉法官吳彥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儷瓊中華民國111年1月18日